立法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兰州市黄河风情线大景区保护管理条例》解读
原标题:立法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兰州市黄河风情线大景区保护管理条例》解读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王虎
近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兰州市黄河风情线大景区保护管理条例》,该条例作为我省市州率先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旨在通过地方立法加强对兰州黄河风情线乃至黄河兰州段的保护管理。
兰州黄河风情线大景区是省委、省政府主导成立的全省19个大景区之一,是依托黄河兰州段水面及河道两岸形成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作为兰州一张亮丽的城市名片,成为市民和游客休闲娱乐的好去处。但大景区也存在规划缺乏系统性、连贯性、难以形成规模效应;景区人文资源利用开发不足,文化主题不鲜明;巨大的客流资源没有有效地转化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突出问题。
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福寿说:“根据多年来兰州黄河风情线保护管理的实际,需要将兰州市政府规章《兰州市黄河风情线管理办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制定《兰州市黄河风情线大景区保护管理条例》,以应对大景区保护、管理和建设方面的现实问题,让黄河风情线大景区得到更好发展,让市民、游客更加满意。”
《条例》分设六章,共四十七条,重点明确了大景区管辖范围;建立组织协调和经费保障机制;确定了大景区管委会主体资格,明确其规划建设、保护管理、日常维护及监管处罚等工作职责。
据介绍,该条例最大的特点是确立了保护优先立法原则,如:从档案资料管理、植被保护、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开展大型活动的环境保护等方面强化保护措施,通过规定禁止行为和法律责任来保护和管理大景区。明确了黄河兰州段水体、湿地、滩涂和河岸线保护依照的有关法律法规,重点保护大景区内纪念性建筑、文物古迹、历史遗址、城市公园、人工植被等人文和自然景观。
另外,《条例》明令禁止了一些不文明行为。比如:不得在大景区内抽打陀螺、甩响鞭、在禁犬区遛狗等影响游览观光、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并设置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兰州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管委会副主任文书平说:“《条例》规定由大景区管委会对兰州黄河风情线大景区进行统一管理、统一保护、统一规划、统一建设,这样十分有利于大景区的长远发展。”《条例》还在规划和开发特色旅游项目方面对相关部门作了要求,提出大景区管理机构应开发特色旅游和夜游黄河特色旅游项目,规划设计黄河两岸城市照明景观,改善旅游服务质量,提高城市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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