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全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近日,平凉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平凉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平凉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充分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方面的基础支撑作用,大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法推动平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方案》从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强化信用监管支撑保障4个方面,提出了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26项具体措施。
在事前监管环节,平凉市将以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开展市场主体诚信教育、全面推广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普遍应用为抓手,全面提升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意识。
在事中监管环节,平凉市将全面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好、风险低的市场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列入重点信用监管范围,使监管力量“好钢用在刀刃上”,努力做到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
在事后监管环节,平凉市将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机制,通过开展失信提示和警示约谈等方式督促失信主体限期履行相关义务、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同时,深入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从而做到对守信者“处处绿灯”,对失信者“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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