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惠民殡葬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原标题:《甘肃省惠民殡葬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甘肃网12月10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记者 玄丝雨)记者12月9日从甘肃省民政厅获悉,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减轻困难群众丧葬负担,推动群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甘肃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共同起草的《甘肃省惠民殡葬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办法所称惠民殡葬政策,是以政府公共财政为保障,为困难群众等身故后免费提供遗体接运、遗体暂存、遗体火化、骨灰存放等基本殡葬服务的制度安排。
本办法明确,惠民殡葬政策的免费对象为户籍在甘肃省内且身故后实施火化的低保对象;户籍在甘肃省内且身故后实施火化的特困人员;户籍在甘肃省内且身故后实施火化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户籍在甘肃省内且身故后实施火化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在甘肃省内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有条件的地区可扩大到低收入群众。上述人员享受国家规定丧葬补助的,不得纳入本办法规定的惠民殡葬免费服务范围。
同时,符合规定条件的对象,可享受以下惠民殡葬免费项目:普通殡仪车辆接运遗体费用;殡仪馆3日内遗体暂存(冷藏)费用;普通火化炉遗体火化费用;3年内骨灰寄存费用;200元以内可降解的骨灰盒或骨灰容器1个。超出免费项目范围或选择其他殡仪服务项目所产生的费用,不在免除之列,应由逝者直系亲属(监护人)或相关机构按规定标准支付。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2011年10月22日印发的《甘肃省民政厅关于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基本殡葬(火化)免费服务的通知》(甘民发〔2011〕163号)同时废止。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3日。
邮寄信函至: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1718号,甘肃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处,邮政编码:730030
发送电子邮件至:159131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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