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职能、打造品牌撑起保护未成年人“彩虹伞”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检察院
中国甘肃网12月1日讯 近年来,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检察院综合运用打击、预防、保护等手段,以不断专业化的办案理念、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人性化的帮教措施,打造了独具特色的“彩虹伞”未检工作品牌,最大限度地为未成年人提供司法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打防结合筑牢未成年人防护线
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刑事犯罪,特别是针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从严打击和源头预防相结合,着力解决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的突出问题。
一是一站式询问重保护。实现在侦查阶段即一次性开展案件询问、身体检查、证据提取、心理疏导,提高调查取证和案件办理效率,充分保障受害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避免办案中“二次伤害”。建成独具特色的“彩虹伞”未成年人工作室,与公安机关开放共享,针对部分低龄被害人,让其在工作室更放松的环境中接受案件询问。我院5名具有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干警,利用工作室专业设施,同步协助公安机关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干预。
二是提前介入重打击。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配合,对于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做到每案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增强间接证据、传来证据证明力。2020年初,在办理某教育机构老师猥亵儿童案时,因受害儿童均为8-11岁儿童,部分孩童对于受到的侵害不能完整地回忆与叙述,犯罪嫌疑人避重就轻,仅承认部分犯罪事实。检察办案人员提前介入后,提出及时调取教室监控、犯罪嫌疑人手机内相关视频、向该教育机构其他工作人员和同班级学生家长调查取证的意见,确保了检察机关对该犯罪嫌疑人依法快速批捕。
三是因案施策重帮扶。案件办理中及时关注解决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实际困难。在办理某中专学校教师王某某强奸未成年学生案时,未成年被害人被强奸后怀孕,发现时已临近生产,其家在农村经济窘迫,无力支付生育费用。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抱有侥幸心理,拒不认罪。检察办案人员一方面敦促犯罪嫌疑人先行履行民事责任,及时支付被害人5万元,解决被害人生育及抚养孩子的问题;一方面引导公安继续补查取证,完善案件证据指控犯罪。该案起诉至法院后,犯罪嫌疑人面对详实的证据,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最终被判处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二、“六式”巡讲建起未成年人自护墙
采取“六式”举措,积极参与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护,在未成年人心中建起一道自护“安全墙”。
一是“精品式”打造。组建“彩虹伞”法治巡讲团,抽调10余名办案经验丰富、宣讲水平高的干警作为团队成员,动员全体干警集思广益设计团队专属的“LOGO”,赋予“彩虹伞”以“梦想、希望、保护”的理念。制作“彩虹伞”法律知识小手册、未检工作宣传册,拍摄《呵护成长,守护未来》宣传片。
二是“订单式”服务。宣讲主题涵盖“宪法宣传”“关爱留守儿童成长”“禁毒”等十项,团队成员各择擅长的2-3项主题,根据校方需求、听课学生特点等,精心设计讲课内容,不断增强课程针对性。
三是“互动式”宣讲。在与学生互动上下功夫,采用“主题班队会”等形式课堂,授课中通过互动小游戏、组织同学表演小情景剧、唱诵法治童谣等,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在寓教于乐中提高学生法治意识。
四是“主题式”共建。党组成员全员及多名干警担任辖区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利用宪法宣传日、“六一”儿童节、寒暑假等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节点,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并深入辖区学校、社区和村镇,开展法治巡讲。与福利东路第一小学等三所学校签订共建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协议、“杜绝校园欺凌”三方承诺书,促进检校共建。
五是“联动式”发展。与心理咨询机构、医院和工青妇组织联动,设立特聘讲师制度,合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与“母亲教育中心”、社区联动,开展“家长课堂”。与乡镇检察室联合对农村留守儿童开展专场讲座,关注留守儿童身心健康。
六是“延伸式”覆盖。在北京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启动法治巡讲进幼儿园活动,对辖区幼教机构的80多名负责人开展讲座,提高幼教法治意识和儿童权益保护意识。结合“扫黑除恶”“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专项行动,大力开展法治巡讲“十进”活动。
截止目前,“彩虹伞”法治巡讲团共开展各类法治巡讲120场次,覆盖辖区所有学校,听讲人数达2.5万余人,巡讲效果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彩虹伞”巡讲品牌影响力持续增强。2020年,未检工作在全省未检工作交流会上介绍经验。以办理的真实案例为素材拍摄的微电影《阳光透过的夏天》,荣获第八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平安中国单元”优秀作品金海棠奖。
三、延伸职能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在严格落实未成年人检察特殊保护制度的同时,延伸检察职能,汇集社会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凝聚保护合力,切实提高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效果,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疏导和救助,努力实现对涉案未成年人双向保护。
一是社会帮教促回归。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手段,在未检工作中引进专业化社会力量,实现司法资源与社会力量的有效对接。甘肃政法学院北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系一家以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方式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研究、咨询等活动的专业化、职业化服务机构,我院与其签订了一系列合作协议,按次购买专业社工服务,利用我院“彩虹伞”未成年人工作室,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心理干预、观护帮教。并针对个案为涉罪未成年人设计不同帮教方案,对症开具“感化良方”。专业社工按照方案实施帮教活动,将帮教情况定期反馈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对帮教个案备案存档,对在档人员适时回访,跟踪了解未成年人接受帮教和回归社会后的动态,为完善帮教考察方案提供实践数据参考。我院针对上述工作制定了不同的付费标准,目前已对12名涉罪未成年人联合开展专业帮教,被帮教对象矫治效果明显,多人顺利考入高中或走上工作岗位,被帮教人员未发现再次犯罪情况。
二是司法救助显温情。针对有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联合控申部门,第一时间了解受害及赔偿情况,注重对被害人的安抚和社会矛盾化解。在严格适用刑事和解标准的前提下,有条件的积极促成加害人与被害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尝试逐步将刑事和解工作由审查起诉阶段前移到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和审查逮捕阶段。不适用和解以及和解不能达成的,及时启动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机制。在办理因家庭纠纷而造成的冒某某故意伤害一案时,未成年被害人家境困难,无法及时进行受伤手部手术,而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系亲属关系,也无力履行赔偿责任,我院积极争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救助,为未成年被害人申请救助资金1万元,助其尽快完成后续治疗。
三是强化协作聚合力。聘请教育部门、团委、妇联、社区志愿者等团体、组织人员,作为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讯问、询问,和公安、法院资源共享,完善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充分保障涉案未成年人诉讼权利。西固区教育局拥有一支较高水平的心理辅导志愿团队,其中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15名。我院与区教育局建立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协作机制,整合我院心理咨询师资源,利用团队力量,为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测评、心理咨询和干预,共同会商疑难个例,及时了解未成年人心理状态,辅助案件办理和促进帮教效果。联合辖区重点中小学校,针对存在不良行为的“临界”未成年人,通过常规心理干预、个性化帮教、体验“审讯椅”、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开展“临界预防”,提升“临界”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对法律的敬畏。
“和风细雨培嘉木,润物无声育良才”。西固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尽职履责、努力创新,擦亮未检品牌,与各协作单位专业力量形成合力,不断完善社会法治教育系统化,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把“守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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