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皋兰县法院宣判一恶势力团伙案 开设赌场、故意伤害 11人被判刑
原标题:皋兰县法院宣判一恶势力团伙案
开设赌场、故意伤害 11人被判刑
10月30日下午,皋兰县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宣判被告人郭某、郭某峰等11人开设赌场、故意伤害一案。以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四年;判处被告人郭某峰有期徒刑两年八个月;判处被告人白某玮有期徒刑两年二个月;判处被告人郭某奇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分别处以相应的罚金。同时,对其余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相应刑罚。
皋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郭某、郭某峰、白某玮、郭某奇经常纠集在一起,在皋兰县县城周边不断变换场所,多次开设赌场。组织赌博人员聚众赌博、高利放贷并抽头渔利,牟取非法利益,并采取暴力、滋扰等手段索要赌债,还伙同他人实施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被告人郭某、郭某峰为纠集者,被告人白某玮、郭某奇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根据查明的该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事实,县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当日,司法行政机关代表及被告人亲属等30余人旁听了宣判,社会各界群众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观看了庭审直播。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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