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年内新建10个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符合标准即可申报
原标题:年内新建10个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符合标准即可申报
9月27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继续积极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年内全市将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10个,其中创建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2家,市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8家。
拟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须自愿申请,主动完善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自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购进的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进行检测,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公示检测结果;严格执行所销售的肉菜等食用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工作机制,对肉菜等食用农产品各个环节进行风险分析,积极防控风险,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保证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完善自律制度,制定严格的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经营过程规范。按照食用农产品经营过程规范的有关要求,强化肉菜销售过程质量安全管理,提高规范化水平。参与“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主体须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公开承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落实进货查验、经营过程管理、风险管控、检验检测、信息公示等各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我市对创建通过的“放心肉菜超市”实行动态管理,对已经评审命名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市市场监管局将开展复核监察,对不符合标准条件的将取消命名。对新创建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切实加强监管、行政指导、动态检查、从严规范严格准入条件,充分发挥“放心肉菜超市”的示范引领作用,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杜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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