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原标题: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中国甘肃网9月10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张富贵)记者9月8日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聚焦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履行职责,推动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2020年8月底,共批准逮捕810件2895人;提起公诉727件5734人,其中以恶势力犯罪起诉507件3872人,以黑社会性质犯罪起诉42件1147人。
据介绍,专项斗争中,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对重大复杂案件实行领导包案督办、异地管辖、挂牌督办等机制,严格落实涉黑恶案件三级院同步审批制度,确保“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对全国扫黑办、最高检挂牌督办的兰州“2·12”特大“套路贷”案、嘉峪关“10·29”郑某某涉黑案,省检察院领导包案督办,目前,两起案件已分别公开开庭审理、提起公诉。严格落实“黑恶案件百分百提前介入”机制,提前介入率居全国前列。建立“月调度、周小结、日督促”制度,确保案件如期提起公诉。为按期完成线索核查,坚持全省一盘棋,组建工作专班,对受理的各类涉黑恶线索建立台账,逐一督促,截至8月底已全部办结,实现“线索清仓”目标。
同时,各级检察院发挥监督职能,逐案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加大查封、扣押、冻结等监督力度,坚决“打财断血”。把“以案促建、以案促治”作为推动源头治理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举措,专项斗争以来,共向行业监管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475份,回复率达到87.37%,有力促进长效常治。对部分地区存在的问题,省检察院确定六个方面督导重点,组成督导组,省市联动、压茬推进,逐一督查、逐项过筛,全力保障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伞网清除、行业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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