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原总队长张江武涉4罪案一审开庭
原标题: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原总队长张江武涉4罪案一审开庭
7月14日,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向外通报了该院公开开庭审理,甘肃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原总队长(治安管理局原局长)张江武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定西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19年,被告人张江武利用担任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城关分局局长,天水市公安局局长,甘肃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治安管理局局长)等职务、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结算、车牌办理及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2764余万元。被告人张江武退休后,于2018年至2019年,利用其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在工程承揽方面提供帮助,先后9次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20.5万元。2009年至2016年,被告人张江武为谋求本人职务调动、晋升及其子就业,先后给他人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14.3864万元。被告人张江武另有1820余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本案将择期宣判。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牛小亚
相关新闻
- 2017-01-20陇周刊(2017年 第3期)
- 2017-01-26陇周刊(2017年 第4期)
- 2017-02-10 陇周刊(2017年 第5期)
- 2017-02-17 陇周刊(2017年 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