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道交委将开展为期一月的农村“七类车”专项治理(图)
中国甘肃网4月28日讯(本网记者 程健 文/图)为了维护全省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农村面包车、城乡客运公交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拖拉机、电动三轮和四轮车(以下简称“七类车”)道路交通事故,防控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实现全省农村地区预防交通事故目标任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决定从5月1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在全省农村地区开展为期6个月的“七类车”专项治理工作。
据悉,专项治理工作将充分发挥“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农村交通管理体制和机制作用,落实乡镇政府管理农村道路的主体责任,加强“两站一室”和乡镇交警中队建设,摸清人车路管理底数,组织开展对农村地区“七类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导、查处,推进农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千灯万带”建设,减少行车安全隐患,实现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下降6%,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减少,不发生重大事故的目标任务。
专项治理中,全省将在减少事故、保护生命上下功夫,紧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车路基本元素,在“看住人、盯住车、修好路”上下功夫,摸清农村各类驾驶人、车辆、道路保有量底数,纳入有效管理。充分发挥农村劝导站的作用,加强对“七类车”违法行为的纠正劝导。对农村面包车、城乡公交车违法超员,三轮汽车、低速载货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电动车违法上路和载人,以及酒驾醉驾、无牌无证、拼装报废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每月10日、20日、30日为全省统一行动日,对统一行动日查处战果予以公布。
在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全省将集中治理临崖险路,推进防护工程,为“七类车”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条件,减少由于道路隐患发生“七类车”翻坠、碰撞等交通伤亡事故。
据介绍,2020年全省将就实施生命安全防护工程9166公里,对狭窄农村公路进行合理加宽改造,到年底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的安全隐患治理。同时,全面推行农村道路“路长制”,负责对县乡道和村村通道路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报道路管养部门治理。在中小学校门口、县乡道平交路口、三岔路口等重点部位,安装信号灯和减速带。清理马路市场,消除安全隐患,减少马路市场伤亡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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