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新冠肺炎分区分类防控措施 暂时划定75个低风险区12个中风险区
我省实施新冠肺炎分区分类防控措施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省委省政府决定,2020年2月20日起,全省实施按县区分级分类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齐行并进。
按照当前我省疫情发生的实际情况和可能的发展态势,将全省87个县市区(含甘肃矿区),14天内有无新增确诊病例数、14天内有无聚集性疫情、累计确诊病例数,进行综合风险评估,划分为低风险区、中风险区、高风险区三类。
1.低风险区: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
2.中风险区: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0例;或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
3.高风险区: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
截至2020年2月19日24时,我省有低风险区75个:崇信县、礼县、秦州区、临夏市、红古区、张家川县、榆中县、永登县、渭源县、通渭县、清水县、民乐县、临夏县、金川区、会宁县、皋兰县、甘州区、安宁区、卓尼县、舟曲县、正宁县、镇原县、漳县、玉门市、永靖县、永昌县、夏河县、西和县、西峰区、武山县、武都区、文县、天祝县、肃州区、肃南县、肃北县、山丹县、秦安县、平川区、岷县、民勤县、玛曲县、碌曲县、灵台县、临泽县、临洮县、临潭县、两当县、凉州区、崆峒区、康县、康乐县、静宁县、景泰县、泾川县、金塔县、积石山县、徽县、环县、华池县、和政县、合水县、广河县、瓜州县、古浪县、高台县、甘肃矿区、甘谷县、敦煌市、东乡县、迭部县、宕昌县、成县、安定区、阿克塞县。
中风险区12个:合作市、华亭市、陇西县、西固区、城关区、麦积区、白银区、靖远县、七里河区、宁县、庄浪县、庆城县。
无高风险区。
风险评估级别仅反映现阶段情况,根据疫情发展,评估分级实时动态调整,及时更新发布。
来源: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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