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对务工人员实行“绿色健康证”管理的通告
凉州区新冠肺炎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对务工人员实行“绿色健康证”管理的通告
(第13号)
为方便疫情防控期间务工人员顺利返岗复工,积极鼓励区内人员外出务工,简化程序接纳区外人员来凉务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务工人员实行“绿色健康证”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积极鼓励区内人员外出务工
(一)自2月20日起至疫情结束期间,外出务工人员实行“绿色健康证”管理。
(二)“绿色健康证”由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镇、街道盖章后核发,建立台账,实行一人一证。
(三)核发范围:1.凉州区户籍人员、常住人口在区内务工或外出务工的人员;2.本人14天内未外出武威市境,且未接触重点疫区返回人员、与重点疫区有交集的人员和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三类重点人员,以及未与这三类人员同行、同住、同户、同乘的“四同”人员;3.本人近期无发热等不适症状。
(四)持“绿色健康证”人员在区内务工的,区内所有检测点优先放行,区内用工单位凭“绿色健康证”,可直接安排上岗,不执行14天隔离留观措施。
(五)持“绿色健康证”人员赴区外务工的,区内所有检测点优先放行。建议区外用工单位在确保做好交通、用工期间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直接到岗工作,不执行14天隔离留观措施。
(六)前期已核发“工作人员出入证”的,在区内务工视同为“绿色健康证”,可不再核发“绿色健康证”,本人有要求的,予以核发。
(七)鼓励各镇及街道积极与区外用工单位衔接,通过统一组织包车等方式,点对点组织务工人员外出务工,确保外出务工人员有序健康返岗。
二、简化程序接纳区外人员来凉务工
(一)武威市各县和省内外无疫情县区(含各省级人民政府划定的低风险地区)来凉务工人员:1.以包车等点对点方式来凉的,本人持当地村、社区出具的健康证明,用工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可直接安排上岗,不执行14天隔离留观措施;2.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来凉的,本人持当地村、社区出具的健康证明,由用工单位登记来凉车次、时间等详细轨迹,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所在社区或村测量体温后,无异常的可直接安排上岗,不执行14天隔离留观措施。
(二)重点疫区之外(各省级人民政府划定的中风险地区)来凉务工人员:用工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经审批同意后,本人持当地村、社区出具的健康证明到用工单位报到,建议尽量采取包车等点对点方式来凉,由用工单位在检疫点接驳后实行隔离留观措施,同时,市、区疾控中心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无异常症状者可上岗工作,不执行14天隔离留观措施。
(三)重点疫区(各省级人民政府划定的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建议近期来凉务工,待疫情结束后再到企上岗。
凉州区新冠肺炎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9日
凉州区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外出务工人员
绿色健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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