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纪委监委关于严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纪律要求的紧急通知
金昌市纪委监委关于严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纪律要求的紧急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严明政治纪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公职人员要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和人民生命安全至上的高度认识、理解和把握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坚守职责使命,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冲锋在前、攻坚克难,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
二、严明组织纪律。广大党员、公职人员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加强请示报告,落实工作责任,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精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要严格宣传纪律,强化宣传引导;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严格落实好带班、值班、登记、排查、留观、隔离、监测、报告等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广大党员、公职人员无特殊原因不离金外出,确需外出的要向本单位报备,返回后要详细报告外出路线及接触人员等情况。
四、严查十种行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疫情防控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保障就跟进到哪里,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党组织和党员、公职人员有以下行为的,要从严从快严肃查处:一是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的;二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三是对重要疫情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的;四是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临阵退缩、推诿扯皮的;五是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的;六是干扰卫生部门和医疗、疾病控制机构、其他部门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七是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参与、干扰疫情防护用品、药品正常经营,甚至哄抬物价的;八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散布虚假信息、造谣传谣,造成不良影响的;九是组织各类公众聚餐、聚会活动的;十是违反上级有关要求和规定,有其他影响疫情防控工作行为的。
对顶风违纪和不落实各项纪律要求的一律从严查处,并按照“一案三查”的要求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市纪委监委设立疫情防控违纪问题举报电话0935-12388,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中共金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金昌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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