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鸿宾督查河长制落实工作
12月2日,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渭河武山段县级河长索鸿宾带领县委办、水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单位负责人,再次深入渭河武山段督查渭河沿线砂厂整治、河道治理、垃圾污水处理、生态保护等工作。他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河长制工作部署要求,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认真履职尽责,全力以赴抓好河长制落实工作,努力实现“河畅、堤固、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索鸿宾强调,全面落实河长制是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县乡村三级河长要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增强抓好河长制落实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辖区水环境保护责任,确保中央及省、市河长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按照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巡查台账,及时梳理砂厂整治、河道治理、垃圾污水收集处理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着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建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常态化、长效化管护机制。要督促采砂企业严格按照河道采砂规划和行业监管要求,规范经营管理,认真抓好科学采砂操作、沉淀池高效利用、砂石料合理堆放、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的要求,加大频次强化监管,对全县境内所有的排污口、灌渠排水口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从严查处砂石料堆放占用耕地、超采滥采、污水直排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真正做到全程监管、不留任何死角。要持续加强监管,督促未完成整治任务的砂厂限期整改到位,确保符合环保和行业管理要求。要靠实工作责任,结合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加强河道沿线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加大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治理力度,从源头上遏制破坏河道生态环境行为的发生,确保流域内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河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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