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每年将调拨4000万元用于城市四区供热保障
原标题:兰州每年将调拨4000万元 用于城市四区供热保障
中国甘肃网11月14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 刘琼)11月13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办公室获悉,新的《兰州市城市供热保障金统筹使用管理办法》已于近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根据新《管理办法》,兰州市每年将由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作为城市供热保障金。
根据新《管理办法》,兰州市每年由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主城四区财政安排2000万元作为城市供热保障金。主城四区财政安排的2000万中,城关区1000万元、七里河区400万元、西固区300万元、安宁区300万元。市、区统筹的供热保障金,每年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按照市、区1∶1的比例配套拨付使用。
城市供热保障金使用范围具体为:城市居民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更新维修;城市供热突发事故的应急保障;项目审计等相关费用的支出;市政府研究决定的其它供热应急保障事项。
同时,新《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属下述情况之一者,不予资金扶持:1.因供热单位运行管理不善引发设备及管网事故的;2.供热管网未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3.属供热站内部设施设备维修改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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