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原标题:甘肃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永登县民政局低保办原主任赵永琏向他人索贿问题。2010年至2018年,赵永琏在担任县民政局低保办(社会救助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城乡居民低保五保、大病医疗救助、贫困户养殖扶持等资金申请过程中,以“好处费”、借款等为由,多次向他人索取资金52.59万元。2019年5月,赵永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资金已追缴22.4万元,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
2.华池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原主任李艳丽虚报冒领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补助资金问题。2016年至2018年,李艳丽在担任华池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期间,利用管理、经办、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高职(专科)院校学生免除学费和书本费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冒领手段套取学生补助资金35.5万元据为己有。同时李艳丽还存在挪用公款46.68万元归个人使用的问题。2019年6月,李艳丽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资金已全部追缴,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
3.和政县农业农村局原副局长兼种子管理站站长李文锦违规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7年至2018年9月,和政县种子管理站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贫困户产业脱贫示范工程项目中,李文锦授意单位会计赵某通过虚列培训时间、人员等方式违规套取资金20.2万元,其中12.6万元以白条形式用于单位下乡租车、餐费等公务开支,案发后将剩余款全部上缴。2019年5月,李文锦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4.靖远县永新乡永新村党支部原书记顾生耀、村委会原主任赵建明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问题。2004年至2006年,赵建明、顾生耀伙同他人采取骗包、承包等手段,将本村和相邻村社的1799.1亩土地列入退耕还林工程设计范围内,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176.8万元,其中,赵建明私分40.6万元,顾生耀私分14.2万元,案发后追回43万元。2019年3月,顾生耀、赵建明被开除党籍,二人因犯贪污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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