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两个新出台《办法》
原标题: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两个新出台《办法》
明确挂牌督办整改期限为6个月
中国甘肃网10月25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杨昕)10月24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对《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事项约谈和挂牌督办试行办法》和《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违法行政问题线索调查核实转交试行办法》进行解读。
两个《办法》已于9月19日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正式发布实施,并向社会公布。两个《办法》,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事项和重大违法行政问题两个重点,注重具体督察与纪检监察问责工作的衔接,使约谈、挂牌督办、问题线索调查、核实转交等督察手段方式更具操作性,让法治督察长牙、立威。
两个《办法》,在全面承接中央督察工作规定总体要求的同时,着重针对国家制度未作规定或细化的、实际工作中需要明确规范的内容进行流程再造,重点解决了以下问题,即明确主体对象,理清“谁来督”和“督察谁”的问题;明确适用情形,理清“督什么”的问题;明确工作流程,理清“怎样督”的问题;明确责任后果,理清“如何问责”的问题等。
其中,两个《办法》对约谈、挂牌督办、调查核实的具体工作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挂牌督办整改期限为6个月,被约谈、挂牌督办对象整改完成后,由督察单位进行验收,未按期实现整改目标的依法追究责任。同时,两个《办法》对责任追究的依据、事项、追责方式、追责手段等作出规定,做到依规追责、精准追责,注重发挥督察结果运用的积极推动作用。特别是赋予督察单位重大违法行政问题线索调查核实权、转交权以及重大责任事项约谈、挂牌督办、通报、曝光等职权,成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利器”。通过明确挂牌督办产生的责任和后果,对被督察对象起到强有力的警示效果,确保真督实察,使督察真正发挥督促、倒逼、问责、激励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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