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一个“拴马桩” 四代人接力坚守
通讯员 赵玉梅
铮铮忠骨,光照祁连,不朽功勋,铸就丰碑。82年来,在这片鲜血浸染的红色大地上,红西路军将士的英勇壮举,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人成长。他们在临泽县新华镇留下的拴马桩、红军井、战壕等遗址被当地人代代相传,精心地保护了下来。
如今,来到这片土地,82年前激荡的枪声已变成如今肃穆的三道柳沟战斗遗址,李先念的拴马桩在张家人的保护下还是当年模样,240块无名烈士纪念碑静静的矗立在这里,阵亡烈士英灵得以安息......现在这里已成为缅怀先烈、传承红色基因的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清扫落叶、擦拭墓碑……每天清晨到拴马桩和三道柳沟战斗遗址清扫,已成为临泽县新华镇新柳村张国增老人的生活习惯。在他眼中,拴马桩和这些矗立的烈士墓碑,就如同当年一个个英勇奋战、冲锋陷阵的红西路军战士。
今年75岁的张国增,他是守护栓马桩的张家第三代人,也是一位有着47年党龄的老党员。看到笔者到来,说明来意后,老人向我们开始讲述红西路军在新华的战斗故事。随着老人的讲述,将我们的思绪带到了82年前那段烽火连天的悲壮岁月。
临泽县城西南的新华镇,有一片开阔的河滩。两条小河自南而北流过,将这里分割成3块不规则的滩地,当地人称“三道柳沟”:东柳沟、南柳沟、西柳沟。
1937年2月28日凌晨,红西路军进驻三道柳沟。根据总部命令,九军防守东柳沟,三十军防守西柳沟,总直属部队驻守南柳沟。
当天早上,几位衣衫褴褛的军人敲开了西柳沟住户赵金莲家的院门。来人自称是红军,要借用几间房屋。“终于把你们盼来了!”赵金莲一家赶紧将几位红军请进了家里,并把所有的房屋腾了出来。
这天起,赵金莲家的院子被设为三十军的指挥部,时任三十军政委的李先念同志住进了其中的一间房屋。其时刚刚入春,村边小河干枯,百姓饮水主要靠赵金莲家门口的一口水井。但由于水井水量少,水位较低,吃水很困难。红军来到后,组织人力对水井进行了清淤清洁,与百姓同吃一锅饭,同饮一井水。
赵金莲家院外,有一棵粗壮的沙枣树,李先念的战马就拴在这里。接下来的11天中,西路军将士顶着严寒,在子弹缺乏、供给困难的情况下,与数倍于己的敌军展开了殊死搏斗,歼敌数千。
短短数日,西路军指战员与当地百姓结下了深情厚谊。部队离开后,他们用过的水井被百姓称为“红军井”,沙枣树被叫做“拴马桩”。
清扫完卫生,跟随张国增来到他家,老人拿出珍藏的相册,指着一张张年代久远的照片讲述着80多年前那段令几代人都难以忘怀的故事。从张国增的叙述中了解到,20世纪60年代,栓马桩曾几次被人险些砍掉当柴烧,他的奶奶、叔叔多次冲到树下对人说:“谁要砍这棵树,就先砍了我。” 他们一次次的抗争捍卫,让拴马桩得以留存至今。
为了能够更好的保护栓马桩,他们索性将栓马桩砌进了院墙,自此以后,栓马桩被张家人当成“圣物”一代代的传了下来,他们传的不仅是简单的栓马桩,而是对红色阵地和精神家园默默坚守,对红西路军精神的传承和弘扬。
赵金莲夫妇去世后,他们的二儿子张保民继承了守护“红军井”“拴马桩”的任务。后来,他们的孙子张国增接替二叔张保民,继续义务守护。
据张国增介绍,1983年清明节前夕,80多位外地客人在县镇相关人员的带领下,前来三道柳沟凭吊红西路军将士,他们有的是当年参战的老红军、有的是他们的子女和后代,在拴马桩和战壕周边,他们一起缅怀先烈,寻找昔日战场上的记忆,目睹曾经浴血奋战的阵地,感慨万分……这次扫墓后,更加坚定了张国增守护遗址的决心。
而他这一守就是38年。38年来,13800多个日日夜夜,防火、清扫、维修,张国增视这里如生命般重要,简单的工作同样蕴含着不平凡,对每一段故事都了如指掌。除了平常的维护,每年的春节、清明节和八一建军节,张国增最忙,到了节日那天,他又当起义务讲解员,向前来祭奠的人们宣扬先烈的英勇故事。
“2003年,我们同村的村民在河滩挖沙时,发现了三具红军遗骨,得知消息后,我就立即到现场,将其集中收集安放。后来,我又陆续发现了多具烈士遗骸,并将其安葬。”张国增说。
2013年,临泽县委、县政府对“拴马桩”“红军井”进行了修缮加固,并新增两组雕塑。同时,还在砟子河畔建设一处烈士公墓,将张国增收集连同附近散落的400多具烈士遗骸全部迁葬于此,供后人参瞻凭吊。
一个人,做一件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坚持做一件事。80年的忠诚守护,一个“拴马桩”,四代人忠诚坚守,是一份承诺,也是西路军魂的精神传承,更是对革命先烈的无尽缅怀。
“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是红西路军将士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守护这里我义不容辞,也很自豪。我要牢记奶奶和叔叔的嘱托,把拴马桩保存好、把红西路军的故事讲好、把红西路军精神传承好,并一代代的传下去。”张国增毅然决然地说。
相关新闻
- 2017-01-20陇周刊(2017年 第3期)
- 2017-01-26陇周刊(2017年 第4期)
- 2017-02-10 陇周刊(2017年 第5期)
- 2017-02-17 陇周刊(2017年 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