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社厅下发通知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各项补贴资金
原标题:省人社厅下发通知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各项补贴资金
中国甘肃网10月9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省人社厅日前下发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挪用、挤占截留各项补贴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对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不得延误。
通知指出,进一步完善内控监督检查措施,完善内审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以监督制约为内涵的内部授权管理制度,并实行权限分级制,确保各业务部门及人员在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使失业保险业务经办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通知强调,加大失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力度。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失业保险基金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挪用、挤占截留。对违规使用的,依照《失业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撤销参保企业享受补贴资格,收回拨付的补贴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通知指出,在失业保险业务经办过程中,针对易产生风险问题的环节,制定更加完善的经办服务流程,对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不得延误;对已经实现再就业或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采取多种措施按规定及时停发失业保险金,杜绝“关系社保、人情社保”的出现;严格规范稳岗返还和技能提升补贴业务的经办环节和防控重点,防止缺件、漏项,坚决杜绝违规办理相关业务。
通知明确,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对企业(个人)申请办理事项的依据、流程、时限、需要提交的资料以及不予办理理由要一次性告知。坚决破除影响企业发展环境的思想观念桎梏、体制机制障碍和工作作风积弊,切实做到服务前移、便民利企,努力创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企业获得感最强的优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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