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原标题: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鼓励出租车企业组建集团化公司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按照包容审慎的原则,将积极探索网约车平台公司准入审批的方式,力争做到减程序、减要件,加快审批步伐。同时,在机场、车站、码头、景点、宾馆、商场等客流集散地按规定设立一定数量的出租汽车停靠站,并免费向出租汽车开放,更好地满足乘客便捷出行的需求。
2016年8月以后新增出租车一律实行经营权无偿、有期限使用
《意见》指出,加快出租车经营权制度改革落地见效。结合实际,把巡游出租车经营权无偿、有期限使用作为破解出租车行业改革的关键抓手,对于现有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仍实行有偿使用或变相实行有偿使用的,由市州人民政府出台行之有效的措施,解决遗留问题;2016年8月以后新增出租车一律按经营权无偿、有期限使用的要求规范,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与此规定不符的要抓紧整改,并于2019年12月底前整改到位。
加强出租汽车燃油补贴使用管理
《意见》指出,完善出租车价格形成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对本地区巡游出租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进行深入调研,充分考虑春运、“气荒”、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下出租汽车运营成本,有序推行政府指导价。根据市场需求关系和运营成本,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巡游车运价水平,发挥运价调节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加强出租汽车燃油补贴的使用管理,确保足额落实,补贴到位。要以降低出租车“份子钱”和高额抵押金为突破口,规范承租合同(协议)。兼顾各方诉求,完善传统承租经营模式中企业和承租人经营风险共担机制,维护双方正当利益。
鼓励出租车企业抱团发展组建集团化公司
《意见》明确,进一步优化出租车经营审批服务。坚决破除出租车经营审批、市场准入等方面的“玻璃门”“弹簧门”现象,结合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坚决取消没有法律依据和不必要的证明事项,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按照包容审慎的原则,积极探索网约车平台公司准入审批的方式,力争做到减程序、减要件,加快审批步伐。鼓励车辆少、规模小、管理成本高的出租车企业抱团发展,共同组建具有一定规模的集团化公司,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创建出租汽车行业知名品牌,进一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严禁出租车企业向驾驶员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
《意见》指出,推动巡游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建立运力动态调节机制,结合道路资源承载能力、环保等因素,合理调节巡游车、网约车供需关系。原则上每3年开展一次运力规模评估,使运力规模与当地市场需求相适应。引导巡游车与网约车良性竞争。保护驾驶员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公司、行业协会与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汽车承包标准或定额任务,严禁出租车企业向驾驶员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工会等组织要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关怀帮助,督促企业改善驾驶员工作和行车环境,完善劳动保护、技能培训和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制度,切实维护驾驶员权益。
同时,完善配套服务设施,结合实施“畅通工程”与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活动,为出租汽车创造良好的运营环境。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田玥
相关新闻
- 2017-01-20陇周刊(2017年 第3期)
- 2017-01-26陇周刊(2017年 第4期)
- 2017-02-10 陇周刊(2017年 第5期)
- 2017-02-17 陇周刊(2017年 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