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庆阳市交办 第十二批生态环境信访举报问题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庆阳市交办 第十二批生态环境信访举报问题
记者 陈思 通讯员 阴家强
7月24日,记者从庆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当日下午,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交办庆阳市生态环境信访举报案件6件。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相关程序要求,迅速转交相关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查处,确保交办的信访案件保质保量按时办结、确保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群众满意,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中央第五督察组。
7月24日交办的第12批信访案件中,涉及7个环境问题,其中大气污染3个,扬尘污染2个,噪声污染1个,生态污染1个;涉及西峰区3件、合水县1件、镇原县1件、庆城县1件。
具体信访案件基本情况如下:
1.受理编号688:庆城县三十里铺镇阜城村伊家博煤场销售劣质煤,加工煤砖、售煤时扬尘严重,雨天黑水横流,影响周边环境。
2.受理编号690:2010年,镇原县政府将镇原县城关镇张岘村路沟大队沟底偏北方向林场树木推毁,修建镇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2017年冬季开始投入使用。生活垃圾未及时覆盖,蚊蝇滋生,臭味难闻,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曾向当地政府反映,未解决。
3.受理编号696:2019年4月至今,有人在西峰区彭原镇三里沟畎村居民区露天销售散煤,产生的扬尘污染环境,运煤车辆噪音扰民。
4.受理编号710:西峰区温泉镇地庄村老庄队原队长付良忠,在任职期间,毁坏该村集体林地100多亩,致使自然环境遭到破坏。曾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未解决。
5.受理编号724:每逢冬季,西峰区长庆南路庆港家园H座1单元201室住户使用燃煤锅炉,产生烟尘烟雾,污染环境。
6.受理编号758:2019年7月初,有人在合水县何家畔镇赵楼子村小学西侧100米修建养猪场,臭味扰民。7月24日案件办结情况:
1.受理编号480:(1)宁县饮用自来水沉淀几小时后,下半桶水呈红黄色,疑似污染。(2)宁县武汉商城后城北河排放污水。
调查核实情况:(1)宁县县城供水分为新区和老城区2个供水站,老城区供水工程建于1993年,供水能力2000立方米/日;新区供水工程建于2017年,供水能力4000立方米/日。供水站原水采取沉淀和多介质、精密器、反渗透设备进行过滤处理,再经消毒后供给用户。宁县政府现场工作组查阅了2个供水站的水质检测报告、加药记录、二氧化氯发生器运行等相关资料和台账。县疾控中心水质抽检报告显示,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由于信访人未说明具体位置,工作组选取县城九龙、马坪及二中家属楼3个居民小区入户调查,住户反映,平时出水无色、无味,停水后再来水时会出现极短时间的水质浑浊、发黄现象,无异味。为进一步掌握居民家中水质情况,工作组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随机从3个小区各选择1户居民,对其水龙头出水进行取样检测,将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2)宁县武汉商城后城北河排放污水信访投诉内容不属实。宁县武汉商城不属于城北河流域。经排查,该排放口雨水来自宁县地税局家属院院内雨水。只有在降雨时才会出现排水现象,7月15日至19日、21日至22日,宁县县城连续降雨,该排放口频繁发生排水现象,存在信访人误将雨水认为是污水的情形。宁县住建局于2017年实施的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已彻底解决沿河排污口直排问题,宁县城管局也定期对沿河排污情况进行排查,做到“随发现随整治”。
2.受理编号493:庆城县驿马镇南极庙村私人小鸡孵化场鸡粪堆积,蚊蝇孳生,臭气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信访反映的孵化场为庆城县百信养鸡专业合作社,建有种鸡舍2栋、育雏舍1栋、孵化室1栋、料库1栋,养殖种鸡14800只,办理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立项批复,用地手续等,未履行环评备案登记手续。该企业周边有4户居民,距离约6至20米。鸡粪拉运至合作社北侧的自家耕地内存放,堆积面积约0.4亩,鸡场及周边蚊蝇较多。
处理和整改情况:庆城县农业农村局责令该合作社于2019年8月8日前配套建设符合“防渗、防风、防雨”要求的堆粪场和雨水、污水收集池,并对粪便等废弃物做到日产日清,及时还田或出售。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对该合作社环境违法行为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责令7月23日前彻底清理堆存的鸡粪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鸡舍及时采取杀菌灭蝇和除臭措施。目前已完成鸡粪清理。
3.受理编号502:镇原县太平镇大塬行政村沟畔组窑洞地坑未回填,生活垃圾堆积,臭气熏天。
调查核实情况:信访反映的窑洞地坑为太平镇大塬村沟畔组村民李维成的老庄旧院,共有三孔窑洞,占地面积100多平方米,周围有七八户住户,距离最近住户约20米。经现场核查,该地坑院东南角堆存生活垃圾约3吨,主要有塑料袋、食品包装袋、柴草及餐厨垃圾等,无明显恶臭。
处理和整改情况:工作组现场组织人员、车辆将生活垃圾清理拉运至镇原县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处置,当日下午已将地坑院回填交由村民进行耕种,并责成太平镇大塬村加强保洁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4.受理编号504:庆城县金帝苑东小区东侧100米处沈敢乐烧烤城每日18:00至次日04:00,噪音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信访反映的啤酒广场为沈敢乐瑞余烤鱼堂,位于庆城县庆城镇北区五金建材城(原美食城)大门北侧二楼顶部的露天平台,营业面积320平方米。经现场核查,该店所在露天平台为业主购买,厨房操作间使用燃料为甲醇,《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在申请办理中。据负责人口述,经营时间为每日18:00-02:00,24:00后只有零星顾客。
处理和整改情况:2019年7月19日,庆城县市场监管局责令沈敢乐烤鱼堂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操作间改造,提交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要求悬挂“温馨提示牌”,提示客人文明用餐,避免高声喧哗,庆城县城管局要求该店23:00前必须停止营业。为督促该店按要求时间经营,防止噪音扰民,庆城县组织人员于7月19日、20日、22日对该店进行了跟踪检查,22日检查时该店处于停业状态。庆城县将督促该店按期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持续做好跟踪监管工作。
截至目前,督察组共交办我市12批35件生态环境信访举报问题,24件已上报办理结果(其中6件办结),其余11件正在按程序办理。
相关新闻
- 2017-01-20陇周刊(2017年 第3期)
- 2017-01-26陇周刊(2017年 第4期)
- 2017-02-10 陇周刊(2017年 第5期)
- 2017-02-17 陇周刊(2017年 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