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第8批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原标题:甘肃省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第8批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交办情况
7月20日,甘肃省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向我州移交第8批生态环境信访举报问题1件,涉及我州卓尼县,其中包括2个问题。
信访案件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430号:“(1)卓尼县喀尔钦乡拉扎村东头开山挖石,准备修建石料场,村民担心山体破坏后,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经核查,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信访投诉的石料场为卓尼县鑫洮石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喀尔钦镇拉扎沟拟设立的砂场,该砂场正在办理前期手续,未开工建设。现场坡面碎石均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当地群众修建住房、院内硬化等民用采石造成,部分已自然恢复,该企业在此区域未进行任何生产作业。
2017年经拉扎村村民同意,卓尼县国土资源局会同环保、水电、林业、安监等部门根据《关于印发甘南州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砂石料场规划布局选址实施意见的通知》(州政办发〔2017〕3号)相关要求实地勘查。该地块历来为当地群众用于生产生活、维修房屋的采石点,为了便于日后统筹恢复,初步确定在该位置设置砂料场。卓尼县国土资源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该位置符合选址条件,同意在喀尔钦镇拉扎沟设立砂场。
2015年至2017年,卓尼县依法关停35家非法砂石料场,致使卓尼县砂石料资源紧缺,砂石料价格暴涨,为有效解决卓尼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推进过程中砂石料紧缺所造成的影响,故设立该砂场。该砂场选址符合《卓尼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2018年2月10日卓尼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卓尼县人民政府关于开设砂石料场的批复》(卓政批复〔2018〕5号),同意开设该砂场。2018年10月,卓尼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矿产勘察院编制了《卓尼县拉扎沟砂石料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恢复治理方案》。
2018年在甘南日报向社会进行了环评公示,未收到群众异议。2019年1月22日,原甘南州环境保护局下达了《关于对卓尼县拉扎沟砂石料矿矿产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州环发〔2019〕32号)。2019年4月22日卓尼县自然资源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卓尼县人民政府批准,将卓尼县喀尔钦镇拉扎沟砂石料场挂牌出让,卓尼县鑫洮石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竞得采矿权(编号:甘南公资交易KY确字〔2019〕07号)。
受理编号430号:“(2)卓尼县火葬场未批先建,村民担心建成运营后,产生的废气对人体、农作物、饮用水、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该信访投诉问题与交办的第五批、第六批问题重复。经核查,该信访投诉问题不属实。
信访投诉的火葬场为卓尼县殡仪馆建设及火化炉更新改造项目,建设单位为卓尼县民政局,项目位于卓尼县喀尔钦镇拉扎村。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殡葬改革深入推进,全国大部分地方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殡葬水平不断提升,殡葬事业取得较大发展。卓尼县殡葬的形式多样,主要以土葬、火葬、天葬,其中传统的火葬,没有固定规范的火葬场所,加之传统土葬、火葬方式对土地、林木等自然资源的浪费也比较严重。为全面落实国家殡仪改革工作,卓尼县将殡仪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中,于2016年1月5日卓尼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6年1月11日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建设该项目,项目新建总面积51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77.54平方米,总投资892.74万元。该项目在选址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当地群众的移风易俗和殡葬方式,最终确定在喀尔钦镇以北4公里修建,选址完成后喀尔钦镇立即召开村民大会,对建设殡仪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行了广泛宣传,通过宣传教育使部分村民思想上有了转变,认同修建殡仪馆;部分村民认为殡仪馆是烧死人的地方,不吉利,影响风水,带来灾难,该问题主要是传统观念没有转变过来,思想上一时接受不了。针对群众存在的思想认识问题,喀尔钦党委、政府进行梳理分类,并针对性的进行走访宣传,通过多次宣传大部分群众同意修建该殡仪馆,但个别群众仍有疑虑,担心该项目建成后对河水、空气造成污染。
卓尼县民政局委托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卓尼县殡仪馆建设及火化炉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评审,卓尼县发改局下发了《卓尼县发展改革局关于卓尼县殡仪馆建设及火化炉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卓发改字〔2018〕287号),委托甘南州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中外建华诚城市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卓尼县殡仪馆建设及火化炉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卓尼县发改局对项目初步设计下发了《卓尼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卓尼县殡仪馆建设及火化炉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卓发改字〔2018〕344号)。
由于该项目选址涉及洮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项目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委托编制了生态专题论证报告,已取得批复《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卓尼县殡仪馆建设及火化炉更新改造项目对洮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意见的复函》(农渔资环便〔2018〕385号);2018年9月20日取得《卓尼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卓尼县殡仪馆建设及火化炉更新改造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卓国土资〔2018〕465号);2018年7月4日取得卓尼县规划局《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卓规乡字第〔2018〕84号);2019年1月23日取得甘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623000201901230101。
因该项目选址在林地上,林地类型为防护林,地类为其它灌木林,林地权属为集体,林地保护等级为Ⅱ级,没有占用耕地。该林地经州、县林业局实地查看,并上报相关林地占用资料,经省林业厅审核,对林地占用进行了批复《甘肃省林业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甘林资许准〔2018〕215号)。2019年1月19日,卓尼县民政局委托江苏久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卓尼县殡仪馆建设及火化炉更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兰州市通过专家技术组评审,5月10日在甘南州生态环境局网站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进行了公示,5月15日由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下达《关于对卓尼县殡仪馆建设及火化炉更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州环审批〔2019〕39号),并在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发布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
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项目总体进度的70%,悼念厅、火化间、松鹤厅、综合楼、公共厕所等建设内容主体框架已完成建设。
办理情况
7月20日17时,甘南州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收到甘肃省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转办的第8批信访投诉问题,州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对交办问题进行了分析研判,立即转办卓尼县党委和政府,同时第一时间派出现场核查组分别到达涉事现场开展核查督办工作。现场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方案,加大整改力度。做好现场执法文书记录,及时搜集相关印证资料。
办理结果
430号交办问题1:截止目前,该公司因未取得林地占用、临时用地等手续,未办理采矿许可证,而未开工生产,因此信访投诉的开山挖石事实不存在。针对群众反映村民担心的山体破坏后,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问题,州、县继续加强监管,在相关手续未办理齐全前,责令该企业不得开工生产。该砂场在相关手续办理齐全后合法生产过程中,将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开发利用与恢复治理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的各项措施,科学合理的逐步实施植被恢复工程,确保生态环境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目前,该信访转办件已办结,该公司未取得采矿许可证,也未生产。不存在开山挖石问题(现状为早期当地群众民用采石所造成)。下一步,继续加大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管力度,定期巡查,完善企业各项制度,推行清洁生产,确保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的发生。
430号交办问题2:针对举报问题,7月19日,州政府副州长王建军、州政府副秘书长宁峰山、州生态环境局局长景旭东针对此信访投诉案件开展专项调研督导,深入项目区周边村庄,走访群众,了解群众满意度。县政府县长韩明生、副县长虎元强召开现场会对引导群众转变思想、宣传政策做了专门安排部署。卓尼县制定了宣传方案,由宣传部门牵头组织民政、环保部门和喀尔钦人民政府干部20余人深入周边拉扎、录巴寺等村就殡葬改革、移风易俗、该项目运行期间污染物排放、环境影响等方面开展宣传教育,争取取得绝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截至目前,该转办件已办结。通过此信访投诉发现,州、县针对此类项目环境“邻避”方面存在宣传力度不大,解惑释疑不够,舆论引导不足,群众工作不扎实、不深入等问题。下一步,责成卓尼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民政、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和喀尔钦乡镇干部继续加大对当地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科普相关政策及法规,消除群众顾虑,引导群众科学理性看待问题,获得群众信任与支持。同时加强监管力度,项目建成后定期开展环境质量监测,确保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周边水体、空气质量安全。
(甘南州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领导小组)
相关新闻
- 2017-01-20陇周刊(2017年 第3期)
- 2017-01-26陇周刊(2017年 第4期)
- 2017-02-10 陇周刊(2017年 第5期)
- 2017-02-17 陇周刊(2017年 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