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原标题:我市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困难群众可领到价格临时补贴
5月份,甘肃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7%,其中食品价格单月同比上涨8.1%。为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甘肃省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以特急明电形式发文,决定在全省统一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7月2日,记者从兰州市发改委获悉,兰州市发改委召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兰州调查队对落实省上要求做出部署,决定启动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发放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及退役军人优抚对象。
发放标准:按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计算,5月份城市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每人每月20.96元发放;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按每人每月13.40元发放。
发放时限:价格临时补贴“按月测算,按月发放”。5月价格临时补贴发放之后,各月如满足启动联动机制条件,则按当月测算标准继续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相关新闻
- 2017-01-20陇周刊(2017年 第3期)
- 2017-01-26陇周刊(2017年 第4期)
- 2017-02-10 陇周刊(2017年 第5期)
- 2017-02-17 陇周刊(2017年 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