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兰州调查队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8.8%
原标题:国家统计局兰州调查队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8.8%
中国甘肃网4月26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全媒体首席记者 陈玮)据国家统计局兰州调查队全市城乡居民收入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兰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49元、同比增长8.8%,分别高出全国、全省0.9、0.7个百分点。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49元
一季度,兰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为5236元,同比增长10.2%。兰州市进一步推进工资福利政策调整,开展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工资指导线、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劳动合同法》和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政策宣传及落实,强化对工资的宏观调控,确保工资正常合理增长。各类专场就业招聘会、劳务输转、职业技能培训等多项举措保障工资性收入增长。随着基础设施建设及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就业岗位不断增加,工资性收入保持持续稳定增长。
经营净收入为422元,同比增长15.8%。近几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兰州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网上购物,加快网络电商的快速发展,与其紧密相关的物流业迅速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营净收入不断增长。兰州市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启动实施了“万企计划”等多项扶持政策,鼓励就业创业,加大对非公经济的政策扶持力度,多渠道促进创业增收。兰州市招商引资“百日大会战”活动开展以来,全市上下大力推进项目凝炼储备、对接洽谈、签约落地、开工建设“四大攻坚行动”,掀起了招商引资热潮,有效促进经营净收入增长。
财产净收入为1181元,同比增长2.3%。各区县棚户区改造工程直接推动房租上涨、房屋租赁规模扩大、房租水平提高,同时各区县不断优化财产性投资环境,城镇居民投资理财渠道更多、选择更广,进一步拉动了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
转移净收入为2610元,同比增长8.1%。一季度,兰州市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自1月1日起,提高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使居民进一步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符合标准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补助标准等多方面的因素有力地拉动了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的稳步增长。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96元
一季度,兰州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96元,同比增长9.4%。
其中,工资性收入为1781元、同比增长10.4%。一是农村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各地项目建设为本地农民提供了充分就业机会。二是全市高原夏菜、百合等特色产业链吸纳本地群众就近务工就业。三是以生态文化旅游园、农家乐为依托,部分农民从第一产业进入商贸、餐饮、旅游等服务行业,带动了农民增收。经营净收入为682元、同比增长4.6%。我市农村居民来自二、三产业收入进一步增长,成为农民增收的新力量。农业保险种类扩大,抗风险能力增强,保障了农民经营增收。
同时,财产净收入为92元、同比增长31.6%。依托省会城市优势,外来打工人数的增多带动了城乡接合区农民的房屋出租收入。各地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带动了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农民在土地出租方面的收入增加明显。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农民通过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土地入股等方式增加了财产净收入。
转移净收入为640元、同比增长9.3%。农村低保、五保、儿童福利、退耕还林、农机具购置、小康村建设、双联惠农、职业培训等各项助农惠农补贴政策逐渐增多促进了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的增长。随着农民参保意识的增强和报销额度的提高,农村报销医疗费有较快增加。全市精准扶贫力度持续加大,各项扶贫开发及产业补助很大程度上为贫困户减少了负担,增加了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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