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综合改革深入推进 “5+4”改革方案焕发新活力(图)
兰州大学“5+4”综合改革成效及综合改革内容研讨会
中国甘肃网3月27讯(本网记者 杨亚楠 实习生 王一涵 米英隆 文/图)3月26日下午,记者继续对兰州大学进行了主题集中采访,兰州大学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处长李兴业,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吴国军、院长罗洪刚,化学化工学院党委书记张海波、副院长张海霞,管理学院院长何文盛等探讨了兰州大学“5+4”综合改革成效及综合改革内容,并现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兰州大学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处长李兴业介绍基本情况
李兴业首先对综合改革的整体推进流程进行了简要概述:2016年,兰州大学确定建立完善科研评价机制等13项改革重点推进事项。2017年,确定“4+4+2”改革重点推进事项。为进一步深入推进综合改革工作,2018年,学校确定了分类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教职工绩效考核改革、学院绩效考核改革、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后勤管理体制机制改革5项重点推进改革事项,人才培养能力提升改革、内部治理结构改革、深化医教协同推进医教研一体化改革、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改革4项继续推进改革事项,形成了“5+4”综合改革事项。
他表示,综合改革是破解制约学校发展矛盾和难题、激发学校发展活力和生机的有效途径,是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重大举措,对学校长远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罗洪刚介绍学院情况
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罗洪刚介绍,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院围绕人才培养建立了七个基础类教研室,着重强调教师考核,成立人才招聘工作等专业小组负责管理工作。学院关注基层教学,加强学术交流,建立新的教学方案,对标“双一流”建设任务、学科水平评估指标和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指标等,建立健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聚焦核心竞争能力,完善考核指标体系设置。
兰州大学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陈雁茹
兰州大学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陈雁茹表示,为优化机构、职责和人员配备,学校制订了《兰州大学“三定”方案》,并修订了《兰州大学机构设置管理办法》《兰州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兰州大学教学科研基层组织管理办法》《兰州大学实体性科研机构管理办法》等,不断加强内部治理结构的改革,对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改革,优化管理模式,深化职员制改革,运行有效的现代大学制度,进一步激发办学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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