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兰州爆竹烟花管理出新措 零售点再减8家燃放时间不变
发布会现场
中国甘肃网1月25日讯(本网记者 祝彦军 文/图)1月25日上午,2019年春节期间兰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新闻发布在兰州召开。会上,对2019年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兰州近郊四区春节期间禁止经销、燃放烟花爆竹产品目录,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和禁放禁售烟花爆竹区域范围等公告进行了发布。
为让市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营造一个温馨有序、喜庆欢乐的节日气氛。公告显示,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455号令)和《兰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和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安全燃放实际,对近郊四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进行了限定。农历腊月二十三(1月28日)、除夕(2月4日)、正月初一(2月5日)至正月初五(2月9日)、元宵节(2月19日),白天从上午七时至晚上二十四时的时间段内可以燃放,除夕当天可以延长至正月初一的凌晨二时,其余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与去年一样同是8天。
据介绍,今年以来,按照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暂行)》,从选址布局、建筑物结构、电气消防等方面,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安全条件做了详细规定,安监部门在零售许可中,严格执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许可,2019年,全市共许可零售网点102户(长期零售网点32户,临时零售网点70户),比规划减少8户。
兰州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安监局副局长邢磊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
据兰州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安监局副局长邢磊介绍,1月25日起,兰州市公安局、交通委将对烟花爆竹运输环节开展督查检查,重点检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兰州市市安监、环保、城管、工商、质监等部门对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开展督查检查,重点督查检查区县工作开展情况、零售网点安全条件;兰州市公安局还将对燃放环节进行督查检查,督促各派出所依法查处非法燃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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