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锦龙主持召开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 安排部署甘南州委对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意见的落实工作
原标题:安锦龙主持召开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 安排部署州委对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意见的落实工作
中国甘肃网1月14日讯 据甘南日报报道 (记者 李桢) 1月11日,州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对立法工作领导的重要论述,安排部署州委对《甘肃省甘南藏族治州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的落实工作。
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安锦龙主持会议并讲话。
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瑞平、杨建国、杨志才、杨昌德,党组成员、秘书长董燕青出席会议。
安锦龙指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是立法工作的重大政治原则,也是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证,为各级人大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州委站位全局,高度重视条例草案审定,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高度出发,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着眼甘南州作为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地位,对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提出具有前瞻性、实质性和建设性的修改意见,体现了党领导立法工作的重大原则和高度自觉的担当精神,州人大常委会要按照州委意见,尽快做好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使条例更加切合甘南实际、突出务实管用、顺应人民期盼,届时提请州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安锦龙强调,地方立法工作必须顺应新时代新要求、呼应人民群众新关切、紧跟党中央新部署,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立法为民,坚持法制统一,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完善立法事项向州委请示报告制度,坚持立法与改革发展相适应,突出地方特色,不断提高立法质量。要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扩大民意基础,形成工作合力,凝聚各方智慧,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全面提高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从法治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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