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脱贫攻坚】精准监督执纪问责 保驾护航脱贫攻坚 ——平凉市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综述
原标题:【护航脱贫攻坚】精准监督执纪问责 保驾护航脱贫攻坚
——平凉市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综述
“灵台县什字镇庙头村党支部书记曹乐学在分配冬春困难群众救助资金过程中,违规用8户群众‘一折统’挂名套取冬春困难群众救助资金3600元,用于支付村内公路沿线行道树涂白、果园管理等人工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曹贵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崆峒区峡门乡二沟村将党支部书记王建成已去世的岳父张某评定为低保对象,领取低保金2943元。王建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静宁县雷大镇新义村虚报套取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补助款30147元,村党支部书记王荣禄、村文书王安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连日来,平凉市纪委监委通报多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释放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在扶贫领域,每一项政策、每一个项目、每一笔资金的落实情况都直接关系老百姓的福祉,直接影响到脱贫攻坚的成效。平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严查快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创新监督方式 持续形成震慑
“你家的主要收入来源是什么?你知道自己家可以享受哪些扶贫政策吗?镇村干部有没有给你宣传解释过这些政策?”去年9月开始,平凉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组成访查组深入贫困户开展入户访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社、社不漏户”,实现访查贫困户全覆盖。
今年,平凉市纪委监委出台入户访查贫困户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意见,紧紧围绕扶贫政策、扶贫资金和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及脱贫指标完成进展等情况,坚持“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形成震慑”,通过两年开展“一访二看三核四问五统一”活动,走访贫困户7.13万户,督促整改问题6400多个,梳理问题线索136个。
同时,平凉市组织开展扶贫领域明察暗访专项行动,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定路线、直接进村入户方式,对县(区)、乡镇、村三级党组织和书记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60个。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九大冲刺行动”专项检查1次,发现5个方面具体问题44个。
针对巡视巡察、专项检查、入户访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有关单位和监管部门,查漏补缺,补齐工作短板,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共新建扶贫政策落实方面制度54项、修订完善108项、废止8项,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
扎紧“小微权力” 篱笆防治“微腐败”
随着党在农村基层各项强农惠农普惠政策的落实,特别是在脱贫攻坚、社会保障领域,农村村级组织拥有面广量大的“小微权力”,在操作实施中由于权力界定模糊、决策执行随意、监管薄弱,导致基层“微腐败”现象易发多发,严重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对此,平凉围绕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治理“微腐败”等关键领域和重点问题,深入基层调研,总结提炼基层工作实践,制发《关于推进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试行)》,全面梳理归纳村级“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落实、社会保障救助、脱贫攻坚等“小微权力”清单,设置风险监控点,绘制监控示意图,确保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小微权力”寻租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平凉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紧盯脱贫攻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对各行政村2016年以来的扶贫领域政策、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关于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进一步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的指导意见》,组织各乡镇纪委书记、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对本乡镇所辖各行政村开展全覆盖交叉检查,切实发挥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一线哨兵”作用,有效破解“基层办法不多、打击震慑力度不够”等问题。
近日,平凉市印发《关于建立脱贫攻坚廉政监督员队伍的通知》,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廉政监督员队伍,从市直机关监督部门、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员中选聘廉政监督员,通过入户访谈、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列席有关会议等方式,一周一入户、一月一检查等形式,察实情、问民意、破难题,切实把驻村帮扶工作与廉政监督工作深度融合,真正发挥一线监督作用。
精准监督执纪 重点抽查直查
平凉市把查办案件作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案件震慑警醒作用,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今年1至11月,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03件,处理373人,同比分别增长163.6%、136.1%,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2人,组织处理72人。
平凉市纪委监委坚持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优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尤其对向扶贫资金“动奶酪”“伸黑手”的腐败问题及弄虚作假等作风问题,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市纪委监委督办转办问题线索,特别是被县(区)查否的问题线索,按照3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县(区)纪委监委对所属乡镇查否的案件,按照不低于50%比例进行复查,并对2016年以来查实了结但信访举报不断的问题线索进行“回头看”,对办理不到位的进行再办,确保件件查实处理到位。
此外,把直查直办作为重要方式,对贫困县(区)四大班子成员、被上级机关通报或媒体曝光、基层敷衍塞责甚至包庇“抹案”、下级纪委已办结但群众仍举报上访等4类问题作为重点进行直查。
为形成常态化通报曝光机制,平凉市纪委监委坚持每月通报各县(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督促各县(区)、乡镇纪委注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查处的乡镇、村社干部违纪问题,通过党内文件、专题通报等形式直接通报给所在乡镇、村社,并到违纪人员所在乡镇或村社,通过“三委”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会议、村社公示栏、乡村广播等方式,现场召开警示会议,让群众直接感受到专项治理成效。结合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聚焦脱贫攻坚、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集中通报曝光了一批扶贫领域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作风问题。今年以来,全市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3批次27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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