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人车礼让 营造和谐交通环境(图)
原标题:人车礼让 营造和谐交通环境
机动车礼让行人
经过一年来的扎实整治,酒泉城区基本形成了机动车斑马线礼让行人的良好氛围,但仍存在不和谐现象。对此,记者通过观察和采访,探究导致不和谐现象的“症结”。
机动车:
如何正确礼让
11月28日10时许,晋城路、团结西路十字路口交通信号灯持续“黄闪”,由西向东行驶在左转车道的一辆出租车率先停在斑马线前,紧接着直行和右转车道的车辆纷纷减速停止,等待一位提着马扎的老人缓慢通过。
记者观察期间,晋城路、团结西路十字路口车流量、人流量小,礼让秩序良好。而鼓楼四周的斑马线,车流量、人流量大,人、车相互等待,车辆一度滞留。
“礼让行人是应该的,我开车都会主动让行。”在鼓楼附近文明志愿者宋女士说。
出租车司机满先生和他的妻子都曾因不礼让行人被电子警察抓拍。“很多同事被抓拍,要么因为其他车辆遮挡或自己没看见行人,要么让行方法不正确,但很少有故意不让行的。”满先生说,“我们应主动学习礼让规则,不能仅靠电子警察抓拍约束,要从自身养成让行习惯。”
此外,非机动车抢行问题也不容忽视。记者注意到,在众多机动车礼让行人时,只有极少数非机动车会停车让行,多数抢行或减速从行人中间穿过,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行人:
如何正确过马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酒泉城区,在设有交通信号灯和斑马线的情况下,行人乱穿马路的现象屡见不鲜。
12时10分,在南大街,一名穿黑色棉衣的女子由东向西横穿马路,而斑马线就在不远处。当女子行至路中间时,由北向南的车流量较大,无车让行,女子只能站在黄线等待。
下班步行回家的闫先生说,尽管知道乱穿马路不对,但有时图方便还是会就近横穿马路。
满先生告诉记者,他会礼让走斑马线的行人,但乱穿马路的行人因为其他车辆遮挡等原因,来不及礼让。“我认为礼让行人需要‘人车互动’,不能只要求驾驶人,行人也要守规则。很多交管措施都是针对驾驶人的,对行人没有约束,如果乱穿马路的行人都要礼让,驾驶人的路权如何保障?”满先生说。
“开车时嫌人走得慢,走路时嫌车开得快,其实行人和驾驶员要换位思考。”赵先生说,行人过马路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保障自己安全的同时,方便驾驶员。
交警:
礼让还需各方发力
市公安局肃州分局交警大队一宣传民警告诉记者,机动车礼让行人一直是交管部门重点宣传内容。肃州分局分发过《给驾驶员的一封信》,信背面附有正确礼让行人的图解;微信公众号“肃州公安交警”一直在宣传礼让行人相关内容,并持续曝光不礼让的违法行为,并和肃州区电视台、肃州交通广播电台联合举办多档节目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在宣传引导、电子警察抓拍和交警现场劝导下,礼让行人虽有效果但不是很好。
一位正在执勤的交警说,部分驾驶员驾驶技术虽然合格,但其他方面仍有欠缺,不会主动研究交通规则和了解安全驾驶的相关内容,交通安全素养还有待提高。
“行人也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尊重机动车驾驶员的礼让行为。”宣传民警说。
“交管部门也会继续加大整治力度。目前,酒泉城区金泉路瀚海明珠小区门前,团结西路、晋城路十字路口处设有电子警察,专门抓拍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12月20日起,世纪转盘4个进出口、玉门路会展中心门前也将启用电子警察抓拍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宣传民警说,近期,酒泉城区内,部分电子警察将嵌入人脸识别曝光系统,对闯红灯、过街不走斑马线的行人进行抓拍,经人脸识别系统比对可以确定本人身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依法处罚。 见习记者 程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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