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计委下发通知要求:做好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者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
原标题:省卫计委下发通知要求——做好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者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
中国甘肃网9月7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赵汇) 9月6日,甘肃省卫计委下发有关通知,要求做好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者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
《通知》称,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组织好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接种者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的通知》精神,各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所辖接种单位和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者跟踪观察技术指南》,为我省疫苗接种者提供科学的咨询服务和健康指导,并进行有针对性的跟踪观察。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组织专家组对接种单位咨询服务点和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巡查,加大指导和培训力度。
《通知》要求明确责任主体,抓好工作落实。狂犬病疫苗接种单位(以下简称接种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的组织管理。咨询服务点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诿、拒诊前来咨询的接种者。各接种单位对于需要接种、要求补种和需要进一步临床观察的接种者,要分类登记管理;提供续种补种、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时,不得向接种者收取任何费用。各地、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不定时对接种单位进行巡查,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落实。同时,做好信息登记、报送工作。接种单位和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的登记工作,记录咨询内容、临床观察情况、疫苗续种补种和费用垫付情况。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和跟踪观察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地负责汇总辖区内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报送的信息,于每月5日前将有关情况报省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计生委将不定期对部分市州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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