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全面清理“奇葩”证明 凡越权设定、违法设定证明事项一律取消
原标题:我省全面清理“奇葩”证明
凡越权设定、违法设定证明事项一律取消
●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全面实行证明事项清单式管理,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和信息共享。凡越权设定、违法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
●对可以直接取消的,作出决定立即停止执行,同时启动修改或者废止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程序;对应当取消但立即取消存在困难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于2018年年底前取消。
中国甘肃网8月28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赵万山)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凡越权设定、违法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
《通知》明确,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全面实行证明事项清单式管理,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和信息共享。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应取必取,能取尽取。凡越权设定、违法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针对增加群众办事难度、企业办事成本的证明事项,本着尽可能取消的原则,对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中设定的,在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内实施的各类证明事项,包括各类证明、证照(证件、证卡、执照)、认定结果、认证认可结论、鉴定结论、评定等级、培训考试(考核结果)、年检年审结果、资质资格证书、公正文书等一切不利于方便群众企业办事,有碍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各类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事项。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能通过网络核验的、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事项一律全面取消。
《通知》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本地区、本部门自行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对可以直接取消的,作出决定立即停止执行,同时启动修改或者废止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程序;对应当取消但立即取消存在困难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于2018年年底前取消。对本市州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也要逐一研究,按照法定程序提出意见建议,尽可能予以取消。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并公布清单,实行清单管理。
相关新闻
- 2017-01-20陇周刊(2017年 第3期)
- 2017-01-26陇周刊(2017年 第4期)
- 2017-02-10 陇周刊(2017年 第5期)
- 2017-02-17 陇周刊(2017年 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