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2017-2021年)》出台
原标题:《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2017-2021年)》出台
2021年清洁取暖率力争达到八成以上
中国甘肃网5月23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欧阳海杰)昨日,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环保厅、省农牧厅联合印发《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2017~2021年)》。《方案》明确,用5年左右时间,全省确保完成气代煤和电代煤150万户以上、争取达到200万户,力争新增太阳能、生物质、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取暖面积1500万平方米、全省总面积争取达到3000万平方米。
2021年清洁取暖率80%以上
城市城区,优先发展集中供暖,加快发展各类分散式清洁供暖。到2021年,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力争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集中供热不能覆盖的,全部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或其他清洁能源替代。
城郊及县城,以集中供暖为主,分散供暖为辅,着力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和各种可再生能源供暖。到2021年,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力争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其中:城区周边、城乡接合部等有条件的地区清洁集中供热延伸覆盖20%左右。
农村地区,优先利用生物质,太阳能、沼气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农房节能改建启动示范,节能取暖设施得到推广。到2021年,农村取暖能源消费结构趋于优化,取暖效率明显提升,基本形成洁净煤、秸秆固化炭化燃料、太阳能、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电能互为补充的能源供给和消费新格局。
到2021年,全省取暖用散煤减少200万吨以上,取暖燃煤排放总量比2015年减少10%以上。
优化调整新建热电项目类型
《方案》提出,各有关市州要加大现役热电联产供热范围内燃煤小锅炉关停力度。优化调整新建热电项目类型,省发改委要做好核准待建的兰州新区、天水、西峰、窑街等热电项目的选型优化论证,研究将机组选型调整为背压式热电机组。
同时,省环保厅要加快推进全省在役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含自备)超低排放改造,确保在2020年前全部完成。要逐步扩大改造范围,适时对未列入关停计划的30万千瓦以下小型热电联产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所有燃煤锅炉必须达标排放,并安装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
进一步放开供暖市场准入
《方案》指出,要多渠道加大资金支持,制订实施优惠价格政策,完善取暖用电价格政策。省发展改革委要研究出台上网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完善销售侧峰谷分时时段划分,研究扩大采暖季谷段用电电价下浮比例;要根据我省实际,优化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明确村级“煤改电”电价。支持蓄热、储能集中供暖采用“大工业峰谷分时电价+直购电交易”模式,支持风电、光伏发电企业与电蓄热、储能企业开展直接交易,鼓励清洁能源供暖电量参与电力市场。
因地制宜健全供热价格。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收费。积极探索按市场化原则确定区域清洁供暖价格。要加强对供热企业成本监审和价格监管,探索“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
加大经营模式创新,各市州要进一步放开供暖市场准入,支持有实力、有信誉的民营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工程总包(EPC)、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融资租赁等商业模式,参与清洁供暖项目市场化建设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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