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督查
原标题:持续发力 确保农民工“拿钱”过年
——我市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督查
记者 王荣
2月3日,市委书记吴仰东再次就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出批示后,我市迅速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自查工作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督查,加大力度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让农民工安心回家过年。
限期督办落实逐一销号解决
记者从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科了解到,2月6日,市人社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自查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自查工作。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从以下方面进行自查:是否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是否按照《酒泉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按比例足额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否按照规定的范围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否存在未收、少收、漏收等情况;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收取、支取、退还、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16、2017两个年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取、支取、退还、存储情况管理台账资料是否健全等。
各县市区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限期督办落实,逐一销号解决。对地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由当地政府限时清偿,在问题解决前不得安排新项目开工。对其他工程项目欠薪问题,行业主管部门责令企业在春节前限期解决。欠薪企业经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从重予以行政处罚,依规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并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偿付农民工工资。对其他领域欠薪问题,依法快速处理。
至目前,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32家,补签农民工劳动合同237人。依法查处、调解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58件,惠及农民工1187人,成功追讨农民工工资1167万元。
实行“零报告”“周报告”制度
记者还从市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了解到,2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已下发《关于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决定从2月7日到春节前成立3个督查组,再次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数额较大、涉及人数较多的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办理情况,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处置情况,县市区政府落实属地责任情况、行业主管部门履行部门监管职责情况、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办理欠薪案件情况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取、退付管理台账。
对督查出的问题和线索逐级建立工作台账,并实行农民工工资清欠“零报告”和“周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每日18时前向市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清欠动态。
目前,我市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相关工作正加大力度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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