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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首届十大优秀公证案例发布(图+视频)

18-01-26 16:10 来源:中国甘肃网 编辑:吕庚青

  8.儿子病重急用钱 公证出手解难题

  2014年6月的一天,会宁县柴门乡张大爷及其家人来到会宁县公证处,请求公证人员帮忙救救儿子的命。原来老大爷的儿子张某因车祸受重伤,看病报销的六万元费用全部打在了以其儿子张某名字开户的农村合作医疗卡上。老大爷急需这笔钱为儿子继续治病,但儿子仍在昏迷中,不能办理取款的相关手续。老大爷取钱时,因不知道银行密码无法取出,银行要求他要么提供继承公证书,要么提供委托公证书。听了张大爷的诉说,公证人员也感到很为难,因为他儿子还在世,不能办理继承权公证,但又在昏迷中,不能办理委托书公证。

  如果仅仅从法律的规定里寻找解决办法,公证处完全可以建议病人家属去法院申请认定其为无行为能力人,并由法院为其指定监护人来负责处理此事。但是通过这种方式解决问题怎么也得耗费几个月。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证处主动与银行沟通协商,最终银行同意以承诺书公证书的方式解决难题。在上门确认张某确实无行为能力后,公证处为患者的所有直系亲属起草了承诺书,由他们明确承诺在代领上述存款后,保证将领取的存款全部用于患者的治疗,并愿意承担因领取该款项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公证书出具后,银行向张大爷支付了张某名下的款项,张某得以及时入院治疗。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因病住院需要医疗费用进行治疗的家庭。有的病人由于病情危重不能亲自到场兑取其名下存款,有的家庭不知密码无法领取存款,导致耽误病情。在传统方式无法解决的情况下,会宁公证处创新办证方式,多走了一步路,方便了千万家,充分体现了公证为民的情怀与智慧。

  9.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业务 帮助法院解决执行难题

  被执行人闵某于2006年向申请执行人马某借款人民币20万元,并将其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的一座二层楼房作为债权担保抵押给了马某,后双方因借款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2009年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闵某将该楼房返还给马某。该楼房一直由被执行人闵某全家十几口人居住,并且,闵某还在一层开设了两个小卖部对外经营。为防止执行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提高执行效率,维护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顺利进行,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向兰州市天信公证处申请对执行腾交该楼房的过程及行为进行保全证据。

  2017年4月12日,公证员对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强制执行腾交上述房产的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被执行人因为公证机构介入并依法对法院强制执行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表示对法院的执行行为无异议,并于执行结束的当天在相关材料上签字确认,使得该起强制执行案件得以顺利结案。

  在本案例中,公证秉持客观中立的立场,全程参与执行过程,增强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执行的公信力,消除了当事人与人民法院之间因执行可能发生纠纷的隐患,为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增添了一份有力的砝码,保证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有效顺利完成,突显了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业务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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