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1月1日起甘肃省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18-01-23 08:11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编辑:张兰琴
原标题:全省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中国甘肃网1月23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 赵万山) 1月22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现行一类区1189元/月、二类区1110元/月、三类区1030元/月、四类区967元/月,分别调整为一类区1458元/月、二类区1413元/月、三类区1368元/月、四类区132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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