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食药监局发布消费警示:8家企业生产的39批次药品检验不合格
原标题:兰州市食药监局发布消费警示
8家企业生产的39批次药品检验不合格
中国甘肃网11月22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刘有中) 11月20日,兰州市食药监局发布消费警示称,经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等4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广西纯正堂制药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生产的39批次药品不合格,一家甘肃企业上榜。
据了解,此次经检测不合格产品的标示生产企业、药品品名和生产批号为:
1.广西纯正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626042、626049、626057、626072、626074、626075、626080、626082、626083、626084、626085、626086、626087、626088、626090、626091、626092、627001、627003、627004、627005、627006、627009、627010、627012、627013、627014、627020的愈酚喷托异丙嗪颗粒。
2.广西金页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70101的咳特灵片。
3.广西润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70305的咳特灵片。
4.江苏普华克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1004的利巴韦林滴眼液。
5.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50103的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6.甘肃岷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1101、161102、161104、161106的消炎退热颗粒。
7.广西圣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70401的消炎退热颗粒。
8.佑华制药(乐山)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901和160904的愈酚喷托异丙嗪颗粒。
其中,不合格项目包括含量测定、装量、微生物限度、溶化性等。对这些不合格药品,相关食药监管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同时,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产品存在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可随时拨打12331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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