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论语】斩断工程转包的灰色链条
原标题:【兰山论语】斩断工程转包的灰色链条
于清潍
工程建设中,常有这样一种现象:某单位承包一项工程后,不是自己去建设,而是压价转包给他人。这种现象,甚至已成为建筑市场的“潜规则”,并且形成一根看不见的灰色链条。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必须铲除工程转包这一毒瘤,坚决斩断不法利益链条。
所谓转包,是指工程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未获得发包方同意,以赢利为目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并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并不对所承包工程的技术、管理、质量和经济承担责任的行为。对此,我国《合同法》《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均明确规定禁止建设工程的转包。
转包行为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工期延误、工程款拖欠等问题,并且极易诱发腐败。但长期以来,一些建筑单位和企业无视相关法规,工程转包的毒瘤一直难以去除。转包过程中,一些单位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将其承包的工程压价转包给他人,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形成“层层转包、层层扒皮”的现象。实际施工方为了尽可能赚取一定的利润,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如此一来,必然会降低工程质量,埋下了建筑隐患。
现实中,工程转包往往采用迂回战术,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因而,查处这类案件也就增大了难度和阻力。要解决好这类腐败问题,必须出重拳、下猛药。一是要严查,对过去已竣工的工程“回头看”,集中进行专项整治。从源头上查起,追溯到招标、发包、承包、施工、验收每一个环节和每一笔收支账。对查处的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二是要严纪,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度,扎紧权力的笼子。工程转包之所以频发,主要与制度不健全、执法不严格、追责不认真有关。应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者必严惩并层层追责。
工程转包现象量大面宽时间长,甚至成为工程运作的“潜规则”。要根治这种转包乱象,单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纪检部门查处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查自律和企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作用,同时还要重视广大群众的反映和呼声。只有加强企业自律、加大法律惩处和社会监督,才能有效阻断工程转包的灰色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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