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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启动千亿产业扶贫专项贷款 我市三县两区均纳入贷款范围

17-08-30 16:38 来源:中国甘肃网-白银日报 编辑:叶满山

  原标题:甘肃省启动千亿产业扶贫专项贷款我市三县两区均纳入贷款范围

  中国甘肃网8月30日讯 据白银日报报道 (记者 张江江)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推进产业扶贫工作深入开展,构建我省农村富民产业体系,保障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壮大县域经济。近日,省政府印发《甘肃省产业扶贫专项贷款工程实施意见》,决定在全省58个片区贫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实施产业扶贫专项贷款工程,由金融机构5年安排贷款1000亿元,全部用于发展农村富民产业和县域经济,并根据情况逐步扩大到全省。根据《意见》,我市三县两区均纳入贷款范围。

  《意见》指出,专项贷款工程由县区政府组织实施。主要任务是指定服务机构;配合承贷行社确定贷款对象、额度、期限;协助承贷行社做好贷款管理、资金监督、本息回收等工作;建立贷款企业带动贫困户脱贫、农户致富机制。并且,设立专项贷款风险补偿金。风险补偿金规模30亿元,省级财政、县区政府、承贷行社按照1∶1∶1的比例出资。县级政府按照5年贷款总需求的1%一次性缴足。根据财力和产业扶贫专项贷款实施情况,可逐步扩大风险补偿金规模。专项贷款不良率红线为3%,红线内不良贷款,由风险补偿金代偿;超过红线部分的不良贷款,县区政府全力协助承贷行社依法追偿。同时,将贷款管理纳入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经济社会发展实绩核。县级政府要全力配合承贷行社做好贷款发放、管理和回收工作,加强贷款使用的跟踪、指导、服务。省财政厅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和承贷行社负责设立、管理风险补偿金等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监局积极提供金融政策指导服务,在信贷政策、再贷款额度、监管考核等方面给予支持。承贷行社要积极服务全省脱贫攻坚奔小康的大局,按照国家信贷政策,简化贷款流程,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市州政府指导、督促各县区实施产业扶贫专项贷款工程,统一与承贷行社衔接相关工作。

  据悉,产业扶贫专项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农行甘肃省分行、甘肃省农村信用社、甘肃银行、兰州银行5年安排贷款1000亿元,贷款利率在国家同期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30%,期限3—5年,全部用于发展农村富民产业和县域经济。其中,我市的专项贷款由省农村信用社负责审批发放,同时,我市也可以从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农行甘肃省分行两家银行进行贷款。目前,为了搞好服务管理工作,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农牧局、市政府金融办已召开联席会议,明确了任务分工,细化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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