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兰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41元 同比增长9.4%
原标题:一季度兰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41元
同比增长9.4% 增速高出全国与全省水平
中国甘肃网4月25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首席记者 陈玮) 4月24日,国家统计局兰州调查队发布的最新调查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兰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41元,同比增长9.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71元,同比增长9.0%。
城镇:增速明显高出全国与全省水平
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来看,今年一季度,兰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全国1945元,但同比增速高出1.5个百分点;高出全省平均水平793元,同比增速高出1.3个百分点。
在城镇居民收入中,增长幅度最高的是经营净收入,为308元、同比增长11.3%。调查显示:随着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网上购物,网络电商的快速发展带动了经营性净入增长。我市通过贴息贷款、以奖代补等方式,积极培育新型众创空间,目前,已有36家市级众创空间挂牌,总面积达2万平方米以上,入孵中小微企业380家以上,带动就业2000多人。
同时,工资性收入为4438元、同比增长9.9%。今年我市充分发挥劳务市场对专业性技能人才和短期务工人员的调节和指导作用,促使有专业技能的富余劳动力实现就业,拉动工资性收入增长。截至一季度,共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7.97万人,创劳务经济总收入3.87亿元。另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兑现补助奖项,误餐补助、取暖补贴、公务用车补助并且加快落实公益性岗位增加工资和购买社会保险的工作都对工资性收入的增长具有较大带动作用。此外,财产净收入为1036元、同比增长7.0%;转移净收入为2259元、同比增长9.2%。
从八个县区来看,收入最高的是城关区,为8750元,同比增长9.4%。排名末位的皋兰县,为3932元,同比增长9.2%。从增长幅度来看,收入增幅最高的是安宁区,为8588元,增速达到了9.5%。
农村:经营净收入增速喜人
一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全国1209元,但同比增速高出全国0.6个百分点;高出全省443元,增速高出全省1个百分点。
我市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增速喜人,为593元、同比增长17.2%。全市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油料、瓜果、蔬菜、百合、玫瑰、药材等经济作物面积逐年增加。同时,工资性收入为1481元、同比增长6.9%;财产净收入为66元、同比增长9.5%。依托省会城市优势,外来打工人数的增多带动了城乡接合区农民的房屋出租收入。农民通过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土地、劳动力入股等方式增加了财产净收入。此外,转移净收入为531元、同比增长6.5%。农村社会养老金、失地养老金、中小学学生营养餐标准的提高以及各项助农惠农补贴政策逐渐增多,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带动了转移净收入增加。
从八个县区来看,七里河区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9.2%的增速位列第一;城关区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仍是最高,达到了67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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