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10岁当上公安”何以一路通关
原标题:“10岁当上公安”何以一路通关
作者:王聃
近日,河南省公安厅发布情况通报披露,该省鹿邑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邱海山伙同民警刘萍、鹿邑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原股长张季梅等人,在办理毕业生分配、干部调动、公务员登记和入警申报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其中,邱海山为女儿篡改档案年龄,最终实现其“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长期领工资”目的。
(据4月13日澎湃新闻)
吃空饷的故事听过不少,但发生在河南鹿邑的这一起吃空饷事件,依旧足够刺激眼球。一则,吃空饷者年龄之小,实属罕见,该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为女儿篡改档案年龄,最终实现其“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长期领工资”目的,让人瞠目结舌;二则,比起此前对吃空饷者的轻轻放过,对这一起吃空饷事件的处分相当严厉,其中有人被加以党纪处分,有人被追究刑责。
不过在笔者看来,这一起“10岁当上公安”事件的最大看点,还不在当事者的低年龄和严厉的处分,而在其他。比如,从新闻来看,让一个女孩“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长期领工资”,其实没那么容易,它要经过多重造假,既需要假档案、假手续,还需要相关的多个部门“配合”操作。然而,就是这么一件难度重重的事情,竟然轻而易举地实现了。如此不是被该省巡视组发现,一切可能仍将继续。
再比如,即便只是在河南鹿邑县内,为子女身份造假、进而谋求不当利益者,也远不止新闻中的邱某一人。新闻中就提到,张季梅利用担任鹿邑县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职务便利,通过篡改年龄,伪造毕业生分配手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确定工资等级审批表、干部介绍信等文书和证明材料,将正在上中学的儿子孙某某从淮阳县人民检察院“空转”到鹿邑县公安局。
如果把这些细节串连起来,它展示出的显然是更大的问题,那就是:尽管经历了多轮治理,但是在少数地方,一些官员通过权力来为子女谋求一份空饷,依旧不是个案。而越是在基层,一些制度和管理的底线就越容易被洞穿,进而为“吃空饷”创造了现实条件,或者说,制度空隙,在某种程度上也助长了吃空饷行为的流行。比起年龄,这一起事件的更大看点,其实是它背后的权力心态和制度漏洞。
正因如此,怎样来阻止一起吃空饷事件的重现,远比其他更重要。目前,邱海山、张季梅、刘萍3名涉案人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鹿邑县公安局原政治处民警张晓耀等29名违纪人员也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如此处分不可谓不严厉。但要让“10岁当上公安”事件不再继续出现,更需要的可能仍是对权力的约束,以及完善制度与监督,让吃空饷行为难以一路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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