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维权监督丨兰州:看车缴了3000元押金想退钱难追踪
原标题:看车缴了3000元押金想退钱难
本报维权记者介入协调后,商家答应在扣除相关费用后退1000元
中国甘肃网2月15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祁瑞龙)买车、买房、买家具等大宗商品时,商家往往要求消费者预付一定比例的钱作为押金。2月14日,是西部商报联合兰州市工商局、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天天3·15——维权监督月活动的第二天,家住西固区的吕先生向本报3·15维权热线反映称,去年8月份他添加了甘肃车友领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员建的微信群,准备购买一辆二手车,销售员告诉他看车需要缴纳3000元的押金,于是他就到工商银行向该公司的账户缴了3000元,至今吕先生也没有购买到自己心仪的车,于是他要求该公司退3000元押金时,对方却迟迟不肯为其退。
市民投诉:
3000元看车押金迟迟不退
“去年8月份我加入了甘肃车友领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员建的微信群,准备从该公司购买一辆心仪的二手车,销售员给我说看车之前得缴纳3000元的押金,我通过工商银行向销售员指定的该公司的账户存了3000元押金,期间也看了一款车,但由于车有点问题,就没有购买,当时我还是准备从该公司选购车,所以也没要求退押金,之后就一直没有看中合适的车,就不想买了。近期我要求销售员为我退押金时,销售员一直不给我退3000元押金。”吕先生说,当时给他介绍车的该公司销售员已经离职,他只能找该公司负责人退押金,但押金一直没有退给他。
记者出击:
协调后答应退1000元
随后,记者联系到甘肃车友领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张姓负责人,他告诉西部商报维权记者,当时吕先生缴纳押金后,看中了一款车,而且当时就确定说要这辆车,但第二次吕先生到该公司时却说车辆有问题,他不要这辆车了。“我当时也给吕先生说了,如果确定要车就办手续,如果确定不要,就当场退押金。可吕先生也没说不要车,所以并没有退押金。”张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吕先生当时看中的那款车,还有另外一个客户也看中,但吕先生提前缴了押金,所以就没有卖给那位客户,那款车由于吕先生的原因,一直没有出售,直到去年年底才出售给了一位客户。
“按理来说,这种情况押金是一分都不能退给吕先生的,因为当时由于要看车,车来来回回开,在我们公司又停放了很长时间,产生的这些费用都是吕先生的原因造成的,而且这些费用加起来,早都超过了3000元钱。”张姓负责人昨日对西部商报维权记者如是说。
经过西部商报维权记者反复协调,甘肃车友领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张姓负责人表示将扣除由于吕先生的原因产生的相关费用,答应为吕先生退1000元,并表示将于今日在西部商报维权记者的见证下为吕先生退还这1000元。吕先生对于西部商报维权记者协调的这个结果也表示认可并同意。
相关部门提醒市民,在购买车、房、家具等大宗商品时,缴纳押金或定金应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主体责任,尤其是向商家支付部分费用时一定要签订好相关合同协议及凭证,同时注意保留好相关凭证。“最好写明款项为‘押金’或‘预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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