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规矩”其实最不守规矩
张贵峰
2015年3月,国务院发文取消了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证事项,其中包括“装饰项目经理”和“室内设计师”等多项资格认定。而最近,海南省海口市住建局却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要求市内的装修从业人员获得这些2015年就已被取消的资格认定。对此,海口市住建局官员表示,“来海口就必须遵循海口规矩”。而在媒体报道后,海口市住建局局长又表示,“将马上进行整改,消除不合理收费,已经收取的费用,要退还给企业。”
( 2月13日中广网)
对于国务院已明文取消的职业资格认证事项,海口市住建局不仅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使其死灰复燃,而且公然叫嚣这是“海口规矩”,如此无视中央政令要求,令人备感错愕——地方性的“海口规矩”岂能任性逾越国务院制定的“国家规矩”?
事实上,即使不考虑“国务院已明文取消的”背景,仅从“依法行政、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角度,海口市住建局设置“装饰项目经理”等职业资格认证的做法,实际上也是无法无据的。查阅一下此前国务院相关《决定》便不难发现,“装饰项目经理”“室内设计师”等职业资格,所依据其实只是相关行业协会的一纸《通知》,根本没有真正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法规依据。而国务院曾明确要求:“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同时《立法法》也明确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因此,海口市住建局以所谓的“海口规矩”,不仅违背国务院政令,而且有悖国家的法治规矩,无疑极为荒唐,“是可忍孰不可忍”,殊不知“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不守法就是最严重的不守规矩!
海口市住建局现在能意识到错误,强调“马上进行整改”,当然值得欢迎,但若仅止于此,显然远远不够,还必须进一步依法严肃追究不守规矩者的责任。
此外,还应看到,海口市住建局之所以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违抗中央政令,恢复已取消职业资格认证,背后还涉及十分明显的利益问题。据记者调查,在海口市,相关职业资格认证,均伴随着相当不菲的真金白银收益,如培训室内设计师一个人2000元、项目经理1800元,“只要交钱,就能拿证”,而在“全海口,需要项目经理证的就有近万人”。
这种背景下,要想有效避免“已取消职业资格认证死灰复燃”现象发生,除了“整改”,并严肃追究滥设职业资格认证的责任,无疑还需进一步追查背后可能存在的各种腐败滥权、权力寻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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