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法院开庭审理首例刑事案件
原标题:兰州新区法院开庭审理首例刑事案件
中国甘肃网1月19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李辉) 1月18日上午,兰州新区人民法院首例刑事案件公开开庭审理,犯罪嫌疑人朱某某以贩卖毒品罪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经查,2016年11月8日10时许,被告人朱某某在兰州新区秦川镇其经营的嘉鑫娱乐会所向吸毒人员李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0.72克,后公安人员在该会所二楼查获其藏匿的毒品两小包共计1.41克。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
该案经开庭审理后,法院当庭宣判,朱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该案审判全程在法院庭审直播网进行了直播。伴随着审判长敲击法槌,宣布闭庭,标志着兰州新区人民法院首例刑事案件公开审理终结,新区法院全面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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