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全覆盖 严防“灯下黑” ——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综述
原标题:推进全覆盖严防“灯下黑”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综述
本报记者 吕宝林 通讯员 魏雯静
全面从严治党,监督不留空白。
面对这一命题,2016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加强自身建设,选优配强各级纪检机构领导班子,着力夯实派驻机构力量,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监管,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2016年,市县纪委换届。选优配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是一件大事。省纪委严格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对纪委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审核把关,顺利完成市县纪委换届工作。同时,坚持好干部标准,不断拓宽视野,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提名考察了76名优秀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进一步选优配强了各级纪委领导班子。
2016年11月4日,省纪委召开12家派驻纪检组组建工作会议,10名新任纪检组长走马上任。自此,省纪委38家派驻(派出)机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实现了对124家省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的全覆盖。 (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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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前,我省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设有纪检机构58家,只是点对点监督,负责监督58家省直部门单位,监督覆盖面不到一半。这些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平均只有4.4名,不少纪检机构只有1到2名干部,监督力量薄弱。
如何在不增加机构、编制、职数的情况下,形成具有战斗力的监督队伍,又能把监督的“探头”延伸到每一个党和国家机关?这是一个必须破解的难题。
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整合力量、攥成拳头,针对监督单位实际情况,采取综合派驻和单独派驻两种形式。省纪委在2016年4月制定的全面落实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中,对改革做出统一规划,明确改革思路、任务和措施。
以前,省民委和省宗教局分别设立两家纪检组,每一家工作人员不足2人,经过整合撤消了这两家纪检组,设立派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统一监督省委统战部、省民委、省宗教局等9家单位,人员也增加到了8人。
和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一样,省纪委综合派驻27家,负责监督114家省直部门单位;单独派驻10家,负责监督10家省直部门单位,机构总数相比改革前减少20家,监督范围却扩大到124家。省纪委严把派驻干部入口关,拓宽选人渠道,严格标准条件,坚决把有“硬伤”的干部挡在外面,选优配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加强监督力量,目前,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平均达到8.7名。
机构健全了,但是如何解决一个楼里上班、一个锅里吃饭,“不敢、不愿、不能”监督的问题?
省纪委针对这一难题,对派驻职能定位进行了再定位、再明确。要求派驻纪检组牢牢把握六项工作职责、八项监督权限,紧抓领导班子、处级以上干部两个监督重点,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
派驻机构全面推行“三转”,省纪委先后开展了3轮清理督查,要求纪检组长不分管、不参与驻在部门业务工作,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79个,清理规范纪检组长分管其他业务工作116项,倒逼派驻机构强化监督责任,使长期制约纪律审查工作难以有效开展的瓶颈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监督合力形成,“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充分发挥。
选优配强,夯实力量,同时也给自己立规定矩。去年7月,省纪委印发《关于对违规打听过问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报告备案的通知》,明确纪委相关工作人员遇到违规过问干预等6种情形时,要予以拒绝并报告备案。报告备案制度,有效解决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的问题,现在遇到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请托说情、打听过问甚至干预纪律审查工作时,纪检干部有了明确的纪律准绳。
打铁还须自身硬。省纪委一边为自己立规矩,一边“刀刃向内”,加强内部监督,严防“灯下黑”。去年,省纪委开展内部巡察2轮次,检查纪检监察机构22个,发现问题线索82件,严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共立案33人,组织处理6人,处分3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回应了党内关切和人民群众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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