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质量激励政策措施》印发 政府在投资时对获奖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原标题:《甘肃省质量激励政策措施》印发
政府在投资时对获奖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中国甘肃网11月23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李杨)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甘肃省质量激励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明确提出,对获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甘肃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获奖企业、“中华老字号”称号企业等,我省将在政府投资的各类项目上予以优先支持。
《措施》指出,对获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称号的组织,符合相关条件的,即时授予“甘肃省五一劳动奖状”;对获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符合相关条件的,即时授予“甘肃省五一劳动奖章”。同时加大质量人才培养力度,开展质量专业人才继续教育、岗位技能提升行动、技能竞赛活动、评选表彰活动,完善质量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对各级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甘肃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内骨干企业、A级以上质量信用等级企业、“中华老字号”称号企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开辟融资绿色通道,提供优惠利率专项贷款。对有直接融资需求的上述各类企业,优先纳入全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优先推荐优质券商和中介服务机构供企业自主选择。
对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甘肃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在项目建设上予以倾斜支持,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增强我省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对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对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甘肃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内骨干企业、A级以上质量信用等级企业、“中华老字号”称号企业申报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向国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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