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制定科技评价评审专家行为规范
原标题:甘肃制定科技评价评审专家行为规范
中国甘肃网11月22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记者 房惠玲)11月21日记者获悉,为发挥科技评价评审专家在我省科技创新中的参谋作用,省科技厅近日印发的《甘肃省科技评价评审专家行为规范(试行)》规定,专家不得直接或间接与评审对象进行与评审有关的联络,不得接受或索要利害关系人及相关人员的宴请、礼金、礼品等好处。
该《规范》适用于参与全省科技发展规划、政策的研究和拟订,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评审、经费评审、评估评价、结题验收、绩效考核,科技人才评价评审,科技奖励、科技成果评价评审等科技活动,为科技管理工作提供评价评审意见的专家。根据《规范》,专家在提出评价评审意见和建议时,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专家对此项工作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专家参与评价评审活动有获得劳务报酬的权利;专家要对所提出的评价评审意见署名认可,并对自己提出的评价评审结论负责;专家不得利用评价评审专家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或者与评估评审对象及相关人员串通,为有利益关系者提供便利条件;专家对参与的评价评审事项及资料有保密的义务,对参与评价评审工作的项目、成果资料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外传、发表或转交他人。
《规范》明确,对在评价评审过程中违反纪律导致自身信用等级低的专家,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评价评审,2年内不得申报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2年内不推荐其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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