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期间应急措施
原标题: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期间应急措施
今日起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公交车可免费乘坐
中国甘肃网11月20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首席记者 甄燕红) 进入11月以来,我市连续出现19个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造成长时段的危害。19日上午,记者从兰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按照《兰州市大气污染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兰州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决定在市区及周边重点控制区域继续实行大气污染橙色预警,并自11月20日零时起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限行期间,市区公交车辆免费乘坐。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辆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罚。为保护公众健康,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广大市民予以谅解。这些应急措施都是临时措施,兰州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将根据我市天气变化的实际情况来决定解除时间。
A
10月31日以来
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已连续19天污染
据市环保局负责人通报,近期,受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叠加本地污染源排放和外来沙尘输入的综合影响,10月31日以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已连续19天污染,其中本地污染源造成PM10超标且为首要污染物的10天(占超标天数的52.6%),PM2.5为首要污染的5天(占超标天数的26.3%);外来沙尘影响造成PM10超标4天(占超标天数的21.1%)。综合质量指数11.3,同比上升了83.7%,这一时期成为我市2013年实行新标以来同期气象条件最恶劣、污染时间最长、污染程度最重的时段。对此,经过专家会商,兰州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已于11月10日启动橙色预警,采取了部分应急响应措施,并产生了一定环境效益,应急期间没有发生人为因素导致的重度以上污染天气。
B
重要污染源主要是:
外来沙尘本地扬尘机动车尾气和焚烧污染
截至11月19日,主要受1986年以来同期首次出现的三次冬季沙尘以及本地扬尘、机动车尾气和焚烧污染等综合影响,我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达到29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53.0%,对综合质量指数的贡献率达到37.4%,在六项污染物中位居首位;主要受各类煤炭、生物质和机动车燃油燃烧污染所致,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10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9.1%,对综合质量指数的贡献率达到26.3%,位居第二位;主要受燃煤、秸秆、及机动车燃油等化石、生物质不充分燃烧影响,二氧化氮(NO2)浓度达到9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6.9%,对综合质量指数的贡献率达到20.1%,位居第三位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污染物。综合分析,PM10、PM2.5、二氧化氮对我市空气质量影响程度最重,对公众健康影响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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