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用法律的刚性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作者:徐晓兵
兰州今年的高温天气比往年还要热,且持续时间长。2014年省人社厅下发《关于调整甘肃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明确了高温津贴发放条件和标准,两年来,高温津贴落实和执行情况如何?8月18日,记者从兰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获悉,我市国营企业、大型商场等领域高温津贴执行情况得到改善,私营企业执行迟滞。高温津贴本应是把遮阳伞,但对某些劳动者来说却成了一块“画饼”。
发高温津贴其实并非近几年才有的事,实际上,作为劳动保护的一项政策,高温津贴在几十年前就有,而且在那个距今并不算遥远的计划经济年代,高温津贴的发放虽然微薄,但还算及时到位。只是在市场经济逐渐成为经济社会主流之后,高温津贴的发放却总是被用工单位有意无意地“冷落”,使这一充满人性化的政策执行起来大打折扣。
究其原因,其实并不复杂,一方面是劳动者不知道自己拥有这份权利,对政策的不了解;或者是知道,但是抱着“为了每天几元钱丢了饭碗不值得”的心理,不敢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另一方面则是用工单位对政策的藐视和对劳动者权益的漠视,为了节约成本,有意无意地在克扣用工者应有的福利,侵犯用工者合法的权益。
劳动者之所以不敢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真实的原因在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对比资本一方和雇佣者一方,处于天然弱势一方。劳动者的权益需要在相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平衡下,才能获得相对公平的对待。否则,处于弱势的劳动者,很难对侵害自己权益的行为“据理力争”,这种表现已经不仅仅是存在于高温津贴发放上面,实际上,很多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地方都会若隐若现地存在。
因此,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首先需要有关部门的强势保护,将高温补贴的发放置于有效监管之下。对那些有可能少发、不发高温补贴的企业,有关部门还应主动担起为劳动者维权的责任,主动、及时介入,确保高温补贴真正发到每个劳动者手里,让这份体现人文关怀的政策,真正带来一份清凉。
当然,破解高温津贴发放不到位的难题,除了相关部门要加强执法外,更重要的是这个“法”要足够硬挺,具有足够的法律刚性。现在实行的高温津贴发放办法,来源于计划经济年代的行政规章,而市场经济已实行了几十年,大量民营经济体已经占据了社会经济的各个部门,处在行政规章的边缘地带,即使由一个地方的某个部门出台,也缺乏权威性,劳动保护主体部门不明确,在监督、行政执法、纠纷处理等问题的处理上,操作起来存在困难,容易在各部门的执行过程中搁浅。因此,破解高温津贴发放落实难,需要尽快将其写入《劳动法》等法规,上升到法律层面,使其变成一种刚性约束。
高温津贴不只是发到劳动者手中的福利补贴,更是全社会尊重劳动者的体现,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化应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否则,经济的发展就失去了真正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