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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2016-08-19 10:59:15 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张兰琴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甘肃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保障农田水利工程良性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水安全,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战略方针,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坚持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加快建立健全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实现农业现代化,助推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综合施策。农业水价改革与水权制度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机制创新、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投融资机制改革紧密衔接。综合应用工程配套、管理创新、价格调整、财政奖补、技术推广、结构优化等举措统筹推进改革。

  坚持两手发力。树立市场导向,遵循市场规律,既要使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农业节水,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保障基本用水需求。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

  坚持供需统筹。既要强化供水管理,健全运行机制,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也要把需求管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提高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农业用水方式转变。

  坚持因地制宜。针对河西灌溉农业区、中部提水灌区、东南部补充灌溉区不同的水资源禀赋、灌溉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结合土地流转、农业经营方式转变,探索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农业水价改革路径,不搞一刀切。

  坚持节水增效。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充分利用节水改造腾出改革空间。坚持水价调节、水权流转、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促进种植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快发展特色农业、设施农业。通过节水、增产、增效,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三)总体目标。

  用10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河西灌溉农业区:用5年时间,农业水价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部分达到完全成本水平,分类水价普遍实行。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完善,水权制度健全,农业用水方式实现重大转变,高效节水灌溉普遍应用,水肥一体化技术集成发展,逐步推行精准灌溉,现代农业规模化发展,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升。

  中部提水灌区:用7年时间,落实水管单位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高扬程提水灌区电费补贴,农业水价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泵站、渠系配套完备,水权制度建立,膜下滴灌、垄膜沟灌普遍应用,现代农业区域化发展,用水效率和效益明显提升。

  东南部补充灌溉区:用10年左右时间,融合发展人饮供水与农田灌溉,以农村供水管理站带农田灌溉站,逐步合并管理,农业水价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万亩以上灌区骨干工程改造更新,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建立并普遍实行,适宜的节水技术普遍应用,特色农业集约化发展,用水效率和效益稳步提升。

  二、夯实农业水价改革基础

  (四)拓宽投入渠道。

  多层次、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实施河西走廊国家级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加快大中小微型农田水利工程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通过价格主导、产权保障、财政引导,吸引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PPP方式投入农田水利建设。财政性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向改革积极性高、措施实、进展快、效果好的市州、县市区倾斜。(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牧厅,各市州政府)

  (五)完善计量设施。

  加快供水计量体系建设,新建、改扩建工程要同步建设计量设施。全面配套地表水灌区计量设施,河西灌溉农业区配套到农渠口,中部提水灌区配套到斗渠口及以下,东南部补充灌溉区细化计量单元、加快配套计量设施。地下水灌溉机电井全部安装水电联动的智能化计量装置,已安装的升级改造,精准计量到地块、到农户。(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各市州政府)

  (六)确定初始水权。

  以县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区域与流域相结合,明晰农业初始水权。农业初始水权与土地承包权相匹配,确权到水源、到工程、到地块、到协会或用户,权证期限与土地延包期相一致。实行取水许可动态管理,河西灌溉农业区、地下水超采区农业用水指标只减不增,初始水权确权到用户。中部提水灌区初始水权确权到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东南部补充灌溉区确权到村集体。(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国土资源厅,各市州政府)

  (七)加强过程控制。

  大中型灌区按照灌溉轮次,全面实行先买水后供水的办法。地表水实行年初预安排,按月调度,轮次控制,年末决算。地下水一井一表一卡一台账。井河混灌区地表水优先,地下水补充。(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农牧厅,各市州政府)

  (八)鼓励水权流转。

  以流域为界,建立水权交易市场,自由竞价,有序交易。交易余量,政府授权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管单位回购,年度清零。水权确定后新增的用户从水市场购买水权,用水权流转提升用水效率和效益。

  在满足区域内农业用水的前提下,推行节水量按市场价跨区域、跨行业转让。(责任单位:省水利厅,各市州政府)

  (九)加强供需管理。

  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中小微并举加快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大力推广管灌、滴灌等节水技术,集成发展水肥一体化技术和农机农艺节水技术,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依据《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细化灌溉定额,加强供水计划管理,优化用水调度,保障合理的灌溉用水需求。压减水资源短缺区域高耗水低效益作物面积,选育推广低耗水高效益作物。(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农牧厅,各市州政府)

  (十)深化行业改革。

  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离。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水管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提升供水服务水平,建立管理科学、精简高效、服务到位的运行机制。做好工程维修养护,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开展节水农业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学用水技术水平。(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州政府)

  (十一)完善终端管理。

  鼓励发展农民用水自治、专业化服务、水管单位管理和用户参与等多种形式的终端用水管理模式,探索实行物业化管理。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组建、创新发展,并充分发挥其在供水工程建设管理、用水管理、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晰农田水利设施产权,颁发产权证书,将使用权、管理权移交给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受益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农牧厅,各市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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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日报 责任编辑:张兰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