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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病人术后住院三年法官异地调解医院支付76万

2016-07-06 10:54:59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作者: 责任编辑:王若瑜(实习)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手术引发纠纷病人医院住3年法官异地调解医院支付76万

  中国甘肃网7月6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通讯员 韩文君 记者 李辉)手术后出现精神障碍,患者认定是医院治疗有误所致,遂在医院一住就是3年。7月5日记者从兰州市七里河区法院获悉,6月24日,该院西湖法庭法官带领被告某医院委托代理人及被告单位相关领导冒雨前往临夏市调解这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医院给付马某各种费用76万元,马某由其监护人带离医院。

  该案的当事人马某,系某大型国有建筑公司驻兰州办事处的职工,2013年因患脑瘤前往被告医院治疗并进行相关手术后出现精神障碍(经了解,马某家族中有精神病史)。为此,马某认定医院治疗有误,拒绝出院并多次哄闹医院。在双方争执近2年无果的情况下,马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承担各项费用共计172万余元。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就医疗责任争执不下,案件主办人员随即依当事人请求移送鉴定,但在鉴定过程中,马某监护人多次拒绝配合,使鉴定结论在长达近1年的时间内无法做出。而作为患者的马某,因精神原因长期在医院制造事端,给医院带来诸多麻烦。医院为保障马某安全,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精力和财力,案件至此陷入僵局。

  今年6月22日,医院再次请求法院结合目前的情况对双方进行调解。6月24日,办案法官带领被告某医院委托代理人及被告单位相关领导,前往马某住所地临夏市进行调解。上午9时,顺利到达马某监护人所在单位,请求该单位提供工作场所,并邀请单位主要领导及工会领导参加调解。通过多方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协议,由医院给付各种费用76万元,马某缴清医药费并偿还曾从医院处的借款后,由马某的监护人带其离开医院。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王若瑜(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