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设美丽乡村没有“休止符”
“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任务,建成美丽乡村示范村150个以上,每千人执业医师(包括助理)数达到1.95人……”日前,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全市精准脱贫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全面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详见《兰州日报》4月13日一版)
众所周知,美丽乡村建设作为美丽中国建设的基础,是改变农村落后生产生活方式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对于农村发展等一系列问题,党和国家近几年一直比较关注。中共中央在2004-2015年连续十二年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党和国家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来改善农民生活,推进新农村建设,创新农业发展。
基于此,兰州积极响应号召,通过开展驻村帮扶、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致力于农村经济发展迅速,农民收入稳步提升,农村面貌极大改善。特别是近两年,新型环保农业项目陆续落户农村,既有精品菜篮子工程,又有高科技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立足自身产业,加快招商引资,农业开发取得了新突破,农村发展有了新变化,农民生活有了新提高。而此次出台《方案》,说明我们的政府又进一步的认识到农村建设是兰州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美丽兰州建设的重要任务。美丽的环境就如同一条“线”,将城市和乡村连接了起来,同时也打破了城市经济建设和农村经济建设之间的那堵“墙”,实现了城市与农村互通、互联,共同发展。农村各方面的环境得到了改善,来自城市的各种项目、商机、发展机遇也有了落地之处。因此,美丽乡村应该是“一村一景”各不相同,因地制宜,各具特色,这样才能方便将生态、智慧、宜居、创业等因素引入农村建设之中,并走出一条创新发展的好路子。
我们的政府和个人要抓住当前农村建设面临的大好机遇,充分认识农村建设的重要性,增强自身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配合开展农村建设,齐心协力把农村建设得更加美丽、宜居。同时,美丽乡村建设还是要以农村居民为主体,要顺应农村居民们的意愿。农村建设需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需要适当超前,需要科学规划,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见,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建设美丽乡村没有“休止符”,经营美丽乡村更要无止境。我们要不断努力,不断探索创新美丽乡村建设与经营的科学化模式,让美丽、文明常驻乡村,也为兰州多添一张亮丽光鲜的新名片。